为健全执行款物发放制度,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江阴法院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暂存款专项活动,目前已发还执行款742.9万元。

  江阴法院本次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暂存款专项活动从2015年3月11日开始,清理范围主要是以近三年的案款及大标的的执行案款为重点,由近及远,逐年清理。专项集中清理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案件暂存款清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并研究制定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为确保案款清查工作顺利稳步推进,法院专门聘请了审计部门同步进行审计。执行局与行装科密切配合,认真清理滞留法院账户上的执行暂存款以及其他账户,对能够发还申请人的立即予以发还;对滞留时间较长,执行案件和发还对象不明的案款采用“以款找案”,使款项与执行案件一一对应,再调阅案卷查明情况后,及时联系当事人予以发还或退清。院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参与案款清理的实时监督,对现有暂存款总数、清理发还的每一笔款项,无法清退的“汇总台账”的真实性出具“审查意见”。

  目前,执行局已完成57件执行案件742.9万元清查、发放工作,下一步执行局将按照省高院清理工作通知的要求,不折不扣力争在4月底完成案款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