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为切实加强对涉诉信访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做好息讼停访工作,广陵法院制定出台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广陵法院从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着手,规范涉诉信访工作的操作流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确保制度能贯彻到底,责任要明确到人。例会制度明确规定,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并实行定期召开和临时会议相结合原则,对有关涉诉信访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紧急事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例会的主要职能是: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涉诉信访工作的方案、措施、制度;研究、决定有关涉诉信访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紧急事件的性质及工作对策;听取信访办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态势分析和涉诉信访工作重点的汇报,研究安排涉诉信访的主要工作;研究、剖析典型信访案例,排查各部门近期内的不稳定因素,明确相关包案人员和责任人;总结讲评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其他应当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该制度的施行将会有效降低信访投诉率,化解诉讼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