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日前,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省、市平安创建工作意见精神,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新一轮平安淮安建设的意见》,并成立了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华任组长的新一轮平安淮安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今后三年两级法院参与平安创建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在明确今后三年内全市法院参与平安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向全市法院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平安建设的领导机制、指导与协调机制、督办与考核机制,加强平安建设各项职责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进程。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与保障功能,大力维护社会安全;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的规范引导功能,努力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的保护与监督功能,协调化解官民纠纷;进一步发挥执行工作的威摄功能,打造社会诚信工程;进一步发挥调解的息诉化解功能,提高裁判社会效果;进一步发挥息诉息访功能,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度;进一步发挥审判管理的规范功能,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增强社会和谐的保障水平。继续推进青少年维权网络的发展与完善;积极参与市综治委组织的各项综治活动;认真做好机关内外的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延伸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增强司法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