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推行审务下乡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3-21 浏览次数:1654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针对辖区内农村业人口多这一特点,采取多项便举措,积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农案件246件,其中审结188件,调解162件,调解率为86.17%,较好地维护了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实行“一站式”立案。规定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当事人的立案材料经法庭初审后,通过法院内部局域网,报送至立案庭,审查确认后,即可及时立案,当即送达,3个法庭全部安装了“电子签章系统”,方便了群众诉讼;还推行了预约立案、和电话立案简化了立案手续,提高了立案效率。
二是设立了巡回审判工作站。为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该院以镇、村为单位,设立法庭巡回工作点。专门成立巡回法庭,优先审理各类涉农案件,到村庄、田间地头和矛盾纠纷发生地就地开庭审理,就地化解纠纷,确保案件的及时妥善处结,让农民群众安心投入生产。
三是 加强调解化解矛盾促和谐。针对农村经常发生的相邻、婚姻家庭、赡养、损害赔偿土地纠纷等纠纷案件,采取因案制宜、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坚持将依法处理案件与耐心说服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在提高调解率上下功夫,最大可能的提升调解率。同时,注重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案件,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
四是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耐心倾听农民们的呼声,宣讲法律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依法维权。另外,还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执行案件风险提示书等宣传材料,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到农村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选派优秀审判人员担任学校指导员,定期深入到农村中小学上法制课,进一步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