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法院落实七项制度 提高办案质量
作者: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3-27 浏览次数:1445
本网南京讯:南京秦淮法院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不断创新思路、深化改革,以完善审判管理模式、提高审判质量为重点,把案件质量的着眼点、着力点放在增强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并最终提高整体办案质量之上。通过不折不扣落实好七项制度,在提升整体办案质量进而提高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该七项制度是:一是案件初评制度。凡案件送评前,所在庭、主办人必须先进行自我初评,使审判人员人人参与,并在自评中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并规定没有经过评查的案件不得移交档案室保管;二是一案一卡制度。所有案件由评查法官逐卷逐页评查,按一案一卡建档,存在差错的逐一记录附卷,属于三类、四类案件的,撰写个案分析报告,供主办人分析原因及讲评人讲评时参考;三是个案反馈制度。将个案中发现的问题和评查结论及时告知承办庭、承办人并与其沟通、交流,共同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四是集中讲评制度。首先,各业务庭在每月业务学习中由庭长进行讲评;其次,由审监庭进行季度专题讲评;再次,由分管院长在全院集中学习中对案件评查存在问题进行讲评。通过讲评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五是定期通报制度。由审监庭按季度对评查的案件提出详细的报告,并由院长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直接点明承办庭、承办人和不足之处,要求举一反三,制订措施,限期整改;六是个案分析通报制度。对被评为三、四类的案件,由审监庭逐案写出评查报告,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指出,对差错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并通报各业务庭,使审判人员吸取教训,避免和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七是质量奖惩制度。实行案件评查质量“三挂钩”:载入法官审判实绩档案,与其年底评先评优相挂钩;作为政工部门考核、作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与法官奖惩、晋升、提拔相挂钩;列入业务庭目标岗位考评内容,与其立功授奖相挂钩。同时,建立评查法官责任反诘制度,明确规定如出现已评查过的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并被改判而评查人员在评查中没有发现的,评查人员须向审委会作出说明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建立奖惩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激励他们争先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