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着力打造作风建设“四型”法院
作者:王政红 周美华 发布时间:2007-03-27 浏览次数:1555
本网南通讯: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服务质量和效率,如东法院于近日提出要打造作风建设“四型”法院。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和执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法院。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审判服务的指导思想,找准审判和执行工作如何服务、保障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二是切实巩固专项整改活动成果,建设“规范型”法院。规范司法礼仪、程序运行。规范院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提高决策效率。加强司法行为的监督,全力堵塞漏洞,提高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法院。认真部署开展全员读书工程,重视法院人才工程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从调动学习积极性、创造学习条件和确保学习效果三个方面入手,通过开展庭审观摩讲评活动、文书竞赛展评活动、学术研讨活动等各种形式,大兴学习、研究之风。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建设“创新型”法院。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创新,逐步推行庭前程序改革,强化庭前程序职能,建立和完善以法院为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建立科学的司法管理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