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战线上的“拼命三郎”-记江苏省沛县法院执行法官孙德荣
作者:王帅 常拥军 发布时间:2007-03-28 浏览次数:3531
三年积案一周执结 危难时更显英雄本色
2001年2月,吕永志驾车将丁天航轧伤,经法院审理后,双方与2003年达成协议:由吕永志赔偿丁天航损失25000元。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为了拖延时间,吕某向法院提供罗梅(吕某之妻)、李健做案件担保人,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对其暂缓执行。暂缓日期结束后,执行法官发现,吕永志家徒四壁,人不见了踪影,遂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12日,在沛县某装饰城店铺内发现了正在做生意吕某和其妻子罗梅。看到执行法官,吕某转身就跑,孙德荣第一个冲了上去,多年的执行生涯铸造了他强健的体魄,仅跑出一百米便追上了吕某,一把将其抓住。“如果你无视法律的尊严,继续无故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我们不但可以同时拘留你和作为你担保人的妻子,甚至可以追究你们夫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孙德荣义正词严的对吕某说。
畏惧于法律的威严和孙德荣穷追不舍的精神,吕某当天下午就把拖欠三年的执行款和利息支付到位。一起拖了三年,申请人四处上访的骨头案在孙德荣努力下不到一周就执结了,好几天没好好合眼的孙德荣笑了。“我最大的欣慰是老赖还钱了”,孙德荣说。
为赖帐销声匿迹 为执行不辞劳苦
家住沛县鹿楼镇的农民鹿振先与鹿红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沛县法院一审判决,由鹿红芝偿还原告鹿振先借款40700元。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原本在县城做加油站生意的鹿红芝突然下落不明,原告因身体残疾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具体地址和可供财产线索,该案在2006年12月曾终结执行。2007年3月14日,当事人申请恢复案件执行,孙德荣从寻找被执行人作为案件的突破口。
通过发布悬赏公告、当事人提供线索等方式,得知被执行人在徐州市区做加油站生意,并有几部运输车辆。凭着手头上仅有的线索,孙德荣带着执行干警一趟又一趟在徐州各个区工商局和车管所查阅被执行人住址,每天天还没亮就出发,每晚深夜才回家,那段日子,孙德荣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没吃过一回暇逸饭。凭着这股拼命三郎的劲头,终于在车管所内查到了鹿红芝的住址。“最让我痛恨的是老赖有钱不还”,孙德荣说。
当孙德荣兴冲冲赶到那里时,却是铁将军把门,原来鹿某已听到风声,躲了起来。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怎能放弃!孙德荣来了个“守株待兔”。
一天一夜过去了,孙德荣没有合眼,时刻注视着鹿某房间的动静。第二天中午十点多钟,路边驶来了一辆桑塔纳轿车,看到车牌号码,他欣喜万分,这正是鹿某的车辆。他急忙令驾驶员发动车辆冲了上去,瞬时把轿车逼停在一个角落里,孙德荣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一把拉开车门,望着满脸倦色却正气凛然的孙德荣,鹿某目瞪口呆。
通过查封、扣押车辆以及批评教育等措施,鹿某当天就兑现了执行款。身体残疾的老人鹿振先拉住孙德荣的手抖动着,连连说,“要不是你,我一分钱也拿不到啊,你是好人啊!”。
这就是孙德荣,执行战线上的“拼命三郎”,老赖的克星,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10年来每年执结的案件都在130件以上,受到省、市、县各种表彰20余项,其中被徐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四次,被徐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徐州市劳动模范”两次,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面对荣誉,他只是淡淡一笑,“干执行不苦不累是假的,但想起权利人那无助的处境,想起老赖那嚣张的气焰,想起案件执结后同事们那会心的一笑,所有的付出与努力都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