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200732728日在北京隆重召开。会上,江苏高院做了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我省法院优化司法环境经验,受到高度评价。

    近年来,江苏全省各级法院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构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机制为抓手,着力完善公正司法保障机制,积极拓展行政审判职能,为行政审判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努力构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省法院发挥行政审判的独特优势,对全省行政执法现状、发展趋势和对策进行大规模的调研并向省委提交调研报告,为“法治江苏”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各级法院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定期交流例会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选择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共同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大力加强诉讼协调工作,构建行政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首先是切实加强诉讼协调工作,坚持把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作为行政审判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居中裁判的特殊地位和身份,积极做好矛盾钝化工作;其次是协助构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2003年至2006年,全省各级法院共为220件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发送司法建议1346件,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座谈会2081次,为行政机关培训授课1389次,有效地从源头上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是全面规范行政审判司法行为,着力健全公正司法保障机制。首先是加强了队伍建设,省法院对全省各级法院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各项指标都提出了量化要求,并作为评价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指标。目前,全省法院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审判庭人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16.75%,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2.19%;80%以上的法院行政庭庭长进入审判委员会,90%以上的基层法院行政庭配齐了一个合议庭,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各省市前列。其次是完善了公正司法保障体制,在全国率先改革了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建立了行政审判质量效率年度评查制度、非诉行政案件听证审查制度、行政审判综合考评机制。

    经过努力,江苏行政审判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日益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各级党委人大更加关心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从2003年开始,全省各地党委、人大和政府下发的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文件有42件,其中仅2006年就达到21件。各级政府更加尊重、支持行政审判。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被诉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应诉义务、是否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是否存在非法干预法院行政审判等事项成为“法治江苏”合格县评比的重要指标;江苏省公安厅规定对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不到2/3的,要追究相关机关一把手责任。宿迁市委、南通市政府、盐城市政府等七个市的市委市政府以及海门、东台等二十多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出台专门文件,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2006年,被告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数达423件,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248件。基本杜绝了不答辩、不应诉、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