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为配合连云港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该市新浦区法院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此类案件,截止3月底,共审理涉及自行车盗窃案件20件,涉案金额近17万元,32名自行车盗车贼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4人被判处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处以其他刑罚的8人,共依法判处罚金87300元,并责令犯罪分子向受害人退赔近10万元。通过严惩犯罪分子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风气,抨击了不劳而获的腐朽思想,遏制了自行车盗窃之风。

在审理的自行车盗窃案件中,存在着一定的特点,小偷多为惯犯,盗窃3次以上的案件占九成多,如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某从去年7月份至11月份短短的4个多月时间内先后在该市新浦和海州盗窃作案12次,在小区住宅楼下、饭店门口等处盗得电动自行车12辆,涉案金额22千多元,法院依法对多次盗窃的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外,犯罪地点呈现出特有的特点,来自农村的徐某去年12月份,连续两次伙同他人在该市步行街的两家网吧门口盗得电动自行车两辆,被依法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根据统计在网吧门口作案案件共513起,占该类案件的四分之一,同时,一半以上的自行车失窃地点在被害人家楼下,商场饭店门口也是该类犯罪的高发地段。结合不同的作案地点,犯罪分子选择作案的时间也有所不同,一般在商场门口发生失窃的大多在中午或者下午人流量较大时间,自行车暂停楼下失窃则大多发生在晚上,上述案件中李某的12次盗窃有7次是下午在饭店商场门口作案,4次是晚上在小区的居民楼下行窃。再如去年9月至10月,许甲、张某、许乙、赵某等4人该市新浦和海州的居民小区内多次实施盗窃作案,4人先后8个晚上在居名楼下将停在楼下的电动自行车盗走,共盗得电动自行车8辆,其中一起是去年1016日晚,盗车贼结伙窜至新浦区东方花园某楼院内,将停放在此的一辆电动车盗走。

针对自行车被盗时有发生,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加强防范意识,注意自己的财产安全,尽量避免将自行车停放在网吧等人员混杂的地方,回到家则避免将自行车直接停在居民楼下,尽量将自行车停放到车库里,注意自行车及时入库,停车落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