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近年来,我国各类民事案件数量快速增长,而法官人数不能相应增多,甚至还要减少,已是不争事实,审判领域里的“案多人少”矛盾日益显现和突出,给法院造成相当大的压力。在暂时无法补充人员,案件数量却有增无减的形势下,姜堰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应对挑战,解决不断扩张的审判任务与相对吃紧的审判资源之间的矛盾,完善诉讼程序的同时兼顾效率,用现有的司法资源,使公正与效率达到统一。

一、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的五种情况外,在受理民商事案件时,对案件类型、标的不作任何限制,一般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继续拓宽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结合的新途径,提高诉讼调解率;积极探索委托调解新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诉讼调解的社会化,从而降低群众诉讼成本,解决群众诉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委托调解工作,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培训,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关爱;努力探索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彻底化解群众民事纠纷,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创新路子。

三、进一步整合现有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一是在去年底人员易岗交流时,该院党组把一批新提拔的年富力强业务精干的审判人员充实到基层人民法庭,加强农村法庭办案力量;二是今年初,该院党组研究决定,全院非审判岗位法官和书记员要与各业务庭、法庭挂钩办案,从而弥补审判一线审判力量的不足。

四、进一步探索法官助理制度,优化审判组织结构。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交通肇事犯罪案件较多的特点,设立职业化试点合议庭,专事涉路案件的审理。在职业化试点合议庭设立两名法官助理,充分发挥法官助理在庭审过程中的职能作用,既缓解不断上升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理压力,又促进案件的合理分流和审判质量、效率的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