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采取措施确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顺利实施

 

无锡法院按“新办法”收诉讼费 为老百姓打“和谐官司”

 

“我就等到今天来法院打官司,嘿!没想到诉讼费真的大幅度下降了。”42一大早,在无锡中院立案大厅里一位当事人兴高采烈对记者说。国务院出台并于41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由于对法院诉讼非收费标准作重大变更,大幅削减了收费项目,使全国法院面临“考试”。对此,无锡两级法院坚决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按“新办法”收费,全面降低诉讼门槛,切实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发挥好法院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针对诉讼收费标准调整后法院所面临的难题,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降费作为落实“和谐司法,一心为民”的重大举措,他们及时组织学习和调研,中院褚红军院长专门召集两级法院“一把手”及中院业务庭庭长座谈会,分析形势,统一思想。立案庭组织调研提交《评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法院工作影响及平稳过渡的调查报告》,提出建议,如:建议地方财政加大对法院的经费保障力度;尽快增加编制,缓解案件急剧增多与法官严重不足的矛盾;建立符合法院审判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尽快改革目前法院的级别管辖体制;中院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等。

两级法院为切实落实“新办法”,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近期各法院收到的大量咨询,各立案“窗口“及时予以答复并作好诉讼指导。中院将收费新标准及收费计算方法上墙,使老百姓能一目了然打官司,同时装备处及时更新调整电脑系统的诉讼费速算系统。中院还组织全市百余名法官集中培训,要求全市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做法,坚决杜绝变相对抗“新办法”现象出现。崇安法院出台了规范使用空调、电话、照明等设备,以及领用纸张、办公用品、文书送达、公务接待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要求干警节约一张纸、一度电,准备过紧日子,同时确保减收不减工作热情、节约不损司法廉洁。南长法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补充司法成本,减轻法院人力财力压力,尝试利用民间社会组织进行调解后法院确认的运作模式,由每位审判人员分别与各社区挂钩,完善社会大调解机制。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庄亦正 刘芸

 


新沂法院四项举措确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顺利实施

 

4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在极大方便困难群众诉讼的同时,也对人民法院特别是对基层法院各项工作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对此,新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站在司法为民的高度,切实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新《办法》正式实施后,该院党组率先学习了新《办法》的主要内容,并专门召开全院大会,统一全体干警的思想,积极引导干警以正确的心态对待新《办法》的实施。同时,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全体干警逐条学习新《办法》,尤其是立案庭干警要将新《办法》学深、学透,并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和研究新《办法》的各项内容和操作方法,确保准确适用新《办法》。

二是加强领导,充实力量。新《办法》正式实施后,诉讼门槛大大降低,各类案件大幅攀升,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面对新形势新困难,该院党组不等不靠,深刻分析,积极应对,及时增加立案庭一线工作人员,充实立案工作力量,确保立案工作顺畅、有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一线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并积极在民一庭、民二庭和人民法庭推行“一审一书”工作模式,增加审判辅助力量,减轻审判人员工作压力,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确保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优质高效运作。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落实。要求立案庭及时更新立案大厅展板,全面公开新《办法》规定的诉讼费交纳范围与标准,努力增强诉讼费收取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规范收费。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立案庭、法庭立案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在立案大厅设置监督信箱、监督电话、监督卡,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把新《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协调指导,促进纠纷非诉化解决。主动加强与司法、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自觉将司法审判、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全力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积极引导矛盾纠纷的非诉化解决,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力度,强化农村、社区和企业等基层组织调解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努力促使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状态,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林操场 王光慧

新沂市人民法院

 

南京六合法院树立“五种意识”确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落实到位

 

42,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六合法院当天新接收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1件,同比增加48%,按新办法少收取诉讼费65040元,收案增加,法官工作量增大,收费却大幅减少,给法院工作带来了严重挑战。为全面贯彻实施该《办法》,六合法院要求全体干警树立"五种意识",确保《办法》落实到位。

一是树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意识。该院专门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学习讨论新的收费办法。要求全体干警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新办法的实施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中央决定将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老百姓的重要决策。

二是树立严格依法收费的意识。对新《办法》要做到正确理解,严格适用,不打折扣,不能因为新《办法》实施后收费减少而另行制定标准或自行增加收费项目。

三是树立为民办实事的意识。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新《办法》实施后,案件多了,收费少了,不能因为案件多而超审限,不能因为收费少而减少简易程序的适用和调解力度,要切实通过《办法》的实施减轻百姓负担。 

四是树立节约意识。该院号召全体干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加强车辆和办公用品的管理,努力降低办公经费。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采用相对经济的方式进行文书送达,减少邮寄送达,千方百计降低送达费用开支。

五是树立自律意识。要做到严格依《办法》收取各项费用,坚决杜绝出现曲解《办法》或变相乱收费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纪检监察部门、审管办要加强检查力度,对违规多收费、乱收费的现象坚决依法予以严处,确保办法得到严格执行。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沛县法院通过五抓确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不折不扣执行

   

41开始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与现行的诉讼收费办法相比,在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方面均有较大改变,为了确保《办法》全面实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沛县法院推出五项措施确保新办法不折不扣的实施。

一是抓思想教育,提高全院干警规范收费的自觉性。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办法》相关内容,引导大家从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务院出台《办法》的重大意义,从而提高大家贯彻执行《办法》的自觉性。

二是抓监督落实,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行。将新收费办法规定的交纳范围、交纳标准、司法救助事项等落到实处,严禁多收费、乱收费情形的发生,使老百姓得到新收费办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是抓开源节流,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尽量采用直接送达方式代替以往的特快专递送达方式,控制邮寄费支出;对于车辆的使用,本着节约的原则,由行装科统一调度、安排,最大限度的节约油耗;对于纸张等办公经费的开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费用支出。

四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审判人员规范收费的能力。立案庭负责人将《办法》中与基层法院有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逐条整理出来,结合本院实际拿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并对立案窗口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窗口人员对具体规定及操作方法了然于胸,以便熟练准确地为来院诉讼的群众服务。

五是抓服务意识,尽量提高办案效率。随着《办法》的实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人少案多矛盾将更为突出,院党组要求一线法官加快案件审理速度,充分发挥定纷止争作用,防止案件积压情形发生。

 

  

沛县人民法院  

王帅 

 

 

如东法院“三个坚持”落实新《诉讼费交纳办法》

  

由国务院颁布并于41已经实施的新《诉讼费交纳办法》,是我国司法制度一项改革,也是党和国家为改善民生、司法为民、减轻群众诉讼的经济负担一项重大举措。针对新《办法》,如东法院组织立案法官认真学习、认真调研、积极应对,要求法官严格贯彻执行新《办法》,做到三个“坚持”。

一、坚持诉前释法,推行导诉服务,积极引导群众理性诉讼,诚信诉讼,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避免因新《办法》收费降低,加大当事人的讼累,浪费审判资源。

二、坚持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加大《诉讼风险提示书》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杜绝滥诉现象。

三、坚持严格审查,依法立案,对那些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立案,并详细作出解释。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确保符合求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那些年纪大、文化水平低的群众口头立案的,进行耐心细致的询问和帮助,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正当诉权,努力营造司法和谐的诉讼环境。

  

 

   如东县人民法院 

曹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