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法院开庭在乡村
作者:赵舒 发布时间:2007-04-03 浏览次数:1379
本网南通讯:为构建和谐社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问题,港闸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尝试将法庭搬到乡村礼堂、农家院落,实行巡回办案、流动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方便农村群众诉讼,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港闸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案,原告某村民小组称,2000年起被告姚某即开始承包现属村民小组所有的鱼塘,2006年1月村经济合作社出面通知姚某将承包的鱼塘退还,姚某以一时难以清塘为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