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经费保障是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所在。面对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南通开发区法院迅速行动起来,采取三项举措,加强财务管理,以应对诉讼收费下降的形势,保证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赢得党政支持,保障正常开支。该院要求财务人员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增强自身素质的同时,及时分析新办法实施后办案支出增加与诉讼费收入相对减少对法院工作造成的影响。对由于新收费办法而造成的法院经费新缺口,要求及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争取支持,及时调整法院诉讼费收入预算,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切实解决经费保障问题。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倡导节约之风。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治院的作风,树立人人节约的好风气。在用车方面,严格执行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规定,对车辆加油、维修都实行专人审批和管理,加油、修车必须出具本院开出的加油单和汽车修理单,否则不予认可。日常工作中,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力度。该院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照工作标准,建立健全了财务定期报告制等一系列的财务制度,以制度约束财务人员的行为,并将财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列入岗位目标管理范围,进行严格考核。要求财务人员每月月初及时将上月诉讼费收支及财务收支情况向院长、分管院长及办公室主任汇报,让领导及时掌握财务状况,便于监督检查。院领导不定期审查财务票据,监督经费支出状况,对违规支出经费的,情节轻微的,要求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