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院庭长督办案件效果好
作者:林操场 发布时间:2007-04-05 浏览次数:1446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审判质效工作,积极推行院庭长督办案件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
该院一是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分管院长、庭长共同参与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裁判建议,切实加大监督与指导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二是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案件,实行分管院长、庭长亲自参与审理或旁听庭审,随时掌握案件信息和审判动态,准确把握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专门制作“审判人员当月未结案件统计表”,并坚持一月一通报,及时告知和提醒审判人员快审快结,分管院长和庭长在整体把握案件进度的基础上,科学调度案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提前20日对承办人进行警示和督办,确保案件不超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