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742下午,南通开发区法院立案人员来到市开发区竹行镇长桥村黄某家中,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

当天是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第一天,南通开发区法院立案庭内一派繁忙的景象。上午约九时许,年近八旬的黄某来到立案庭,拿出一份请人代写的没有署名的情况反映,要求起诉其子黄XX履行赡养义务。立案法官告知了黄某应如何起诉,让其回家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前来办理立案手续。老人叹息着,不停的低声说着什么“怎么办才好”。看着颤颤微微的老人准备离开,细心的法官意识到老人肯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便将老人留住询问。黄某称其与妻子施某有子黄XX,黄XX不尽赡养义务,98年经法院判决黄XX每月支付二老50元的生活费。可即使是50元,黄XX也不愿意及时给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成本的增加,每月50元的生活费根本不能维持两人的基本生活,所以希望法院能够判决黄XX每月追加给付50元的生活费。但其与妻子文化水平低,根本不知道如何写诉状,且其妻施某年纪较大,常年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不能前来立案。法官看着白发苍苍的老人,告知老人开发区法院有为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上门服务的规定,让其回家等待,将抽空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随后,立案法官将这一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陆沈东院长指示要及时、快捷地为两位老人办理上门立案手续。当天下午1

点半钟左右,立案庭一行三人与当地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黄某家中,详细了解了两位老人的具体诉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主动为黄某夫妇代书了诉状。看着两位老人家徒四壁的简陋居住条件,法官们主动为他们办理了申请司法救助的手续,为其免去诉讼费用。不到一个小时,立案人员就办妥了该案的受理手续。两位老人拿着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心情十分的激动,黄某夫妇紧紧地握着立案人员地手不住地说着"谢谢"。当立案人员准备离开时,施某更是步履蹒跚地坚持与老伴一起将法官们送至路口,直到立案人员一再要求其回去,他们才不舍的转身离开。

这是南通开发区法院推行上门立案制度后正式实施的第一例。该制度的推行,极大地方便了部分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切实解决了部分当事人的告诉难题。这一实实在在的举措,充分体现了开发区法院“亲民、便民、利民” 的司法理念,有效地提升了开发区法院一心为民的公信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