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打造推进法治建设六件实事工程
作者:镇江市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4-05 浏览次数:1480
本网镇江讯:为了深入推进“法治新区 ”的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新区,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审判工作,并集中力量做好六件实事,促进镇江新区的法治建设。
1、着力解决群众关心问题。依法、以情、以理,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传统民事案件。严厉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伪劣农用物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对被征地农民、被拆迁居民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的解决,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2、加大案件执行力度。遵循“自愿在先,强制在后”的工作方法,做到把法讲明,把理说透,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力促执行和解。及时分析研究本院和本辖区执行工作态势,对执行难度较大、执行期限较长的重点案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确保案件执结率达到85%。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认真做好“三帮助”工作,对下岗、失业、城市低保以及其他特困群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帮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为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能力比较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的辩护人,帮助被告人能够获得公正、公平的法律救济;实行“风险告知、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制度,帮助当事人明了诉讼风险,理解相关法律法规。
4、积极推动诉调对接。建立法官与辖区村镇街道挂钩制度,由挂钩法官担任诉讼指导员,每个季度到挂钩村去开展一次调解指导和法律培训活动,并将此项工作直接纳入到法官岗位考核机制中。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将人民调解人员请进法庭,充分利用他们熟悉民风民情,容易取得当事人信任的优势,协助法院工作,彻底化解社会矛盾。
5、积极开展法律宣传。针对镇江新区未设立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该院奋勇争当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力军,积极开展“四进”法制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两次优秀法官送法进乡镇、街道、学校、企业,不断提高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在辖区内设立五个巡回审判点,每个审判点每月一次选择土地承包纠纷、相邻纠纷、赡养纠纷等具有一定教育意义和影响性的案件,开设巡回法庭公开审理,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同时,积极开展“双百”活动,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百案”审判,邀请“百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等途径,放大法庭的教育效果。并紧密结合社会治安形势,适时举行大型的审判活动,辅助以一年200次以上的视、听、文三维立体式对外宣传,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宣传的力度,扩大新区法治建设的成果。
6、着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涉诉信访问题。做到“三不”“四坚持”,即不盛气凌人、不厌其絮叨、不以势压人;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理喻人,坚持以诚取信,坚持以情感化,帮助上访人员分析认识上访的成本、结局和危害,让来访的人感到法院是讲理、讲法、讲公道的地方,有力维护稳定的社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