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召开善良风俗司法运用课题调研专题会议
作者:曹士平 发布时间:2007-04-05 浏览次数:1356
中院徐生炉副院长强调,省高院已将善良风俗司法运用列为省院2007年1号重点调研课题,并向最高院积极申报。省高院公丕祥院长对这一课题高度重视,并亲自担任该课题组组长。中院张培成院长多次下基层调研,并指示相关部门又好又快地落实办理。为此,中院党组决定成立课题组由中院研究室总体负责组织实施,研究室、民一庭、法庭指导办及全市各市、区法院共同承担具体研究任务。分实证调查、整理甄别、撰写调研报告三个阶段,并在此基础上,拟订《关于规范善良风俗的司法运用的指导意见》,报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继而组织实施。
徐院长指出,善良风俗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调整规则的作用,其作用范围相当广泛,对司法实践的影响也是方方面面的,全面调查以及合理总结存在较大的难度,同时,对司法审判中一些模糊做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困惑与问题,还需要解决认识上的不足。因此,本课题的调研的基本方法是“从审判中来,到审判中去”,把调查司法审判中运用善良风俗的实际状况作为本课题研究的出发点,把加强善良风俗在司法审判中的运用作为本课题的落脚点。中院党组拟定于6月份就善良风俗司法运用课题召开全国性研讨会。
徐院长从理论层面分析指出,善良风俗的司法运用是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方式,是增强司法权威的有效手段,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举措,是完善法律解释的有效途径。
中院研究室陈益群主任就调研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向与会人员作了部署。姜堰法院姜国云副院长、民一庭唐登国庭长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其他各基层法院代表也在会上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表示积极支持中院这一重大课题的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