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三项措施”迅速贯彻全省法院专项检查会议精神
作者:周瑜 发布时间:2007-04-05 浏览次数:1325
一是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各县(区)法院及中院各部门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公院长的重要讲话。要用公院长的讲话,统一干警们的认识;对照公院长的讲话,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公院长的讲话,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扎实地抓好专项检查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搞好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无论是自查还是抽查,都要突出检查重点,排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深入检查、全面掌握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以点带面,一着不让地抓好落实。
三是加强领导,保证效果。全市法院要根据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研究落实专项检查活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监督,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检查和指导。对于出现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具体解决,以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