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时期正是人的一生朝气蓬勃的时期,具有年富力强,精力充沛,好奇心强烈,求知欲旺盛,血气方刚,无所无惧,可塑性突出,多向发展的显著优势特点。这些特点正是一个青少年学习、成长、成才、发展的良好自身基础条件,这些特点如能够得到正确引导和培养,就能够产生国家、社会和学校及家庭所期待和需要的积极因素,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但是,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培养,这些优势特点也容易产生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消极因素,甚至一部分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造成社会危害。据调查分析,近两年来,在一些地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趋势表现为四大类型、七个特点和五个趋势,应当引起社会关注和重视。

四个类型:一是暴力型犯罪;二是经济财产型犯罪;三是淫乱型犯罪;四是寻欢作乐寻求刺激为动机和目的一些高危险犯罪。

七个特点:一是初犯、偶犯增加,数量比重大。近两年以来,青少年犯罪中初犯、偶犯约占68.6%;二是低龄化明显。犯罪年龄在15?17岁之间的占76.7%;三是激情犯罪的比较突出;四是出现有团伙组织化、隐蔽化、技术化、智能化犯罪的的倾向;五是累犯、惯犯有所增加;六是女性青少年犯罪时有发生;七是城区青少年学生犯罪相对高于农村学校。

五个趋势或倾向:

一是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较为突出,约占全部少年犯罪人数的85%以上;其次是强奸、奸幼犯罪数量增多;再次是抢劫、杀人、寻衅滋事等犯罪较多。例如盗窃犯罪侵害目标多为居民区住户、农村。这些小“硕鼠”白天在录像室、网吧、游戏室里睡觉或玩,傍晚或后半夜三两成群结伙开始行动。他们盗窃的物品多为生活用品、家禽之类,顺手牵羊,见什么拿什么,没有选择性。他们盗窃的物品卖给废品收购人,或到周边地区旧物市场销赃。

二是从犯罪形式看,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增多,三人以上结伙犯罪比重大。一些青少年辍学后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犯罪经验,有的还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黑帮。据调查,95%以上的青少年犯罪是结伙作案且作案地点都在城乡结合处,人员住户复杂,易于藏身、销赃。

三是从犯罪手段上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逐渐向模仿成人犯罪发展。例如:一名16岁的初中生黄某,为报复同村学生袁某,而将袁某11岁的弟弟推入深水中直至全沉没才逃离现场。有的青少年犯罪手段已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策划周密,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会运用反侦察手段,如作案时带手套、蒙面,作案后消除现场痕迹,甚至制造假象,订立攻守同盟等等。

四是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年增多,而因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一些青少年从1013岁就违法犯罪。

五是从犯罪人员身份看,在校学生犯罪有逐年增多的趋势。据统计,不满18岁的青少年犯中,学生所占的比例约10%20%。某校有一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参加高考期间对同学实施抢劫,被判处三年。犯罪学生中也不乏“三好学生”和班、团干部等曾经“品学兼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