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诉讼费交纳办法》实行首日 立案庭人满不为患
作者:焦长宝 发布时间:2007-04-05 浏览次数:2181
本网南通讯: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下称办法)实行首日,
针对诉讼费新办法实施后,诉讼案件必然大幅上升的客观实际,启东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站在政治的高度积极应对,在实行前,已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五个到位”:
1、思想认识到位。为了确保《办法》不折不扣执行,院党委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办法》,领会其重要意义,提高自觉贯彻的自觉性。在《办法》实行首日法院院长石汉慈、分管院长张兰菊亲临立案现场,参与管理。
2、人员配备到位。调整充实立案庭人员,调整两名名业务精干人员到立案庭,临时增派两名人员充实立案庭,另派两名法警维持秩序。
3、业务培训到位。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反复学习《办法》,既方便工作中运用,也便于答复社会咨询,尤其注意新旧办法中有差异的方面,切实保障新办法实施后能够准确计算与收取诉讼费,对新诉讼费电脑软件操作流程进行模拟训练,确保操作娴熟。
4、组织管理到位。将《办法》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法院和法庭立案窗口的显目位置进行了公开,并通过当地的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确保阳光收费。在立案庭入口,排队领号,法警维持秩序,导诉服务咨询,庭长监督管理,确保各个环节通畅。
5、便民措施到位。从服务上做文章,推出便民服务卡,分发诉讼指南和收费项目和标准,告知立案程序。针对老弱病残特殊群体,特殊对待,从排队领号交费建立起完整的服务式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