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打电话骗手机 撤销缓刑被收监
作者:吴亮亮 施瑜 发布时间:2007-04-05 浏览次数:1627
本网南通讯:以打电话为名骗取他人手机,虽然该行为因价值轻微不构成犯罪,但却因自己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公安局将此违法行为报告法院,最终法院决定将其收监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卫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本应认罪服法,认真悔过,然其在考验期内又实施盗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情节严重。遂决定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本网南通讯:以打电话为名骗取他人手机,虽然该行为因价值轻微不构成犯罪,但却因自己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公安局将此违法行为报告法院,最终法院决定将其收监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卫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本应认罪服法,认真悔过,然其在考验期内又实施盗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情节严重。遂决定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