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报案失当 保险人依约免责
作者:张骞 发布时间:2007-04-09 浏览次数:1577
本网徐州讯:交保费买了保险,出事故未获赔偿。近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判决保险人不承担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为商业保险,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刘某虽未对拖运树木的质量实际进行测量,但未能提供证据推翻电话报案录音内容,应认定构成超载运营。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网徐州讯:交保费买了保险,出事故未获赔偿。近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判决保险人不承担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为商业保险,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刘某虽未对拖运树木的质量实际进行测量,但未能提供证据推翻电话报案录音内容,应认定构成超载运营。故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