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了获取非法钱财,竟然目无法纪,利用工人文化宫组织淫秽表演。49,启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俞建忠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6818,河南宝丰县俏妹歌舞团来到启东市工人文化宫,租用该文化宫演艺厅进行歌舞表演。被告人俞建忠告知歌舞团负责人演艺厅舞台对面墙上有一盏指示灯,灯亮演脱衣舞,灯熄转为正规舞,要求女演员演出时,注意观察指示灯。负责演艺厅内秩序及服务的黄小卫(已判刑)亦向女演员作了同样的要求。该团还在舞台旁另外安装了报警器,由俞建忠在文化宫门口掌控报警器开关,应付公安、文化机关等部门的检查。2006818至同月24日下午案发,该团在俞建忠、黄小卫的组织安排下进行了二十多场淫秽表演。在演出期间,因黄小卫、俞建忠报信,该团两次逃避了公安、文化机关的执法检查。2006824下午,该团在进行淫秽表演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俞建忠参与策划、安排多人多次在公共场所进行淫秽表演,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能自愿认罪,并预交了罚金,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