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如何把课堂中所学抽象的理论服务于审判实践,如何将每些法官个人具有的审判技能优势转化为全院的整体优势,日前,通州法院通过开观摩的庭的活动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即由承办法官选择典型、复杂、重大案例公开开庭庭审,由其他干警观摩学习,以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锻炼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的具体做法是:一、精选案例。对典型、复杂、重大及有辩护人的案件,由主管院长、庭长和业务骨干承办。分别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观摩,学习类案的出庭审判经验;二、充分准备。承办人出庭前,将案情、讯问提纲、示证提纲和答辩提纲在庭室讨论,大家充分发表意见,重点进行换位思考,积极分析预测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论观点,集思广益,互相补充,充分做好出庭前的准备; 三、认真观摩。观摩时,要求干警带着问题去,做好记录,对庭审中突发的一些问题,要求要有应变方法和措施,要求要有明确的观点和充分的法律依据,并主要从仪容举止上、语言逻辑上、临机应变上三个方面学习观摩。四、及时评议。观摩结束后,及时组织干警一起评议,找出不足,肯定优点,从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到驾驭庭审的质量如何,以及承办法官在法庭的表现等等,承办人个人先谈,大家人人发表意见,由主管院长或庭长总结,使干警们切实从观摩中学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