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组织学习《物权法》
作者:徐蕾 陆莹 发布时间:2007-04-10 浏览次数:1381
本网盐城讯:即将于
一是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为保证《物权法》学习活动能有计划地开展并取得实效,该院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采用集中学习讨论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并专门投入数万元购买条文释义等专业书籍,达到157名干警人手一套。
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培训。省高院关于举办全省法院物权法培训班的通知下发后,该院立即研究确定参培名单,要求参培人员提前协调好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培训中,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同时该院还积极与上级法院教育培训部门和民事审判业务庭联系,以争取更多的培训机会。
三是主动向市委、人大汇报。该院将《物权法》实施的相关问题以及本院组织学习的具体措施主动向市委和人大作专题汇报,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争取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为《物权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是组织考试检查学习效果。为推动干警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物权法》,该院拟定了考试计划,通过邀请专业人士命题,对干警的学习效果进行检查,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干警的业绩考核。
五是积极开展相关调研活动。该院借助“法官讲坛”和调研骨干例会等平台,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全面地对《物权法》中与审判、执行实务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使之与法院工作实现有机衔接,确保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中正确适用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