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法院五项措施抓好司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4-10 浏览次数:1712
本网扬州讯:扬州广陵法院迅速传达贯彻全省法院重要司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五项措施,抓好专项检查准备工作。
一是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抓好组织落实。成立了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院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审监庭部分人员参加,具体负责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是制订方案,分解任务。制订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照省法院明确的六个方面73项制度,进行了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明确责任人,保证活动按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有序进行。
三是把握重点,抓好自查。重点检查服务大局、审判管理、司法改革、司法政务、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明确各部门先行自查,查案件质量、查审判工作作风、查司法规范化落实,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做到不护短、不弄虚作假,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四是主动对接,争取上级法院指导。强化监督意识,主动向上级法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征求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确保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五是认真梳理,落实整改。梳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具体路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