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与多部门联合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意见》
作者: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4-10 浏览次数:1802
本网扬州讯:近日,邗江法院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有效地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会同区委农工办、区司法局、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
《意见》为着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提供了一个绿色通道。《意见》确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的法律、政策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相结合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多元化调解体系,注重各种调解之间的对接,人民法院要做好向当事人的释明工作,对此类纠纷先行适用调解程序。同时,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可以邀请有关有关党政机关、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农村基层组织、仲裁机构、社会团体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做好调解工作,从而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