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41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来,截至49,共受理民事案件114件,日平均立案12.5件,比2006年日平均立案4.9件上升25.76%;执行案件,共受理63件,日平均立案7件,,比2006年的日平均立案1.84件增加3.84倍。由于诉讼费下降,丰县法院立案数明显增加。  

为保证新的收费办法41顺利实施,该院立案庭及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做到熟悉法条内容,领会法条实质,准确操作适用,从而提高大家贯彻执行《办法》的自觉性。该办法实施以来,丰县法院立案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在执行新《办法》的过程中,一是严格收费标准,上墙公布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主动向立案人做好收费标准的解释工作,提高诉讼收费的透明度。二是对执行案件全部不预收执行费;三是受理的民事案件凡适用简易程序的,予以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四是办法规定有收费幅度的,全部按低限收取诉讼费。41日来,当事人对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实施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