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法院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纪实
作者:吴磊 发布时间:2011-02-14 浏览次数:1037
近年来,徐州铜山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以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为重点,深入推进涉诉矛盾化解工作,2010年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12项指标综合排名全市第一,调解率、被发改率在全省110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涉诉信访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为和谐铜山、平安铜山的创建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如此显著的成绩,秘诀何在?对此,铜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沂丽给予了精辟的回答:“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关键要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考虑他们的问题,只要态度诚恳,方法得当,把问题解决了,老百姓是不会不讲道理的。法院应该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加强与老百姓的沟通,只有这样,涉诉矛盾纠纷才能得到有效化解!”
关口前移,实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本着“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原则,该院积极提倡并参与区委区政府实施社会矛盾治理的“清源行动”,切实把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萌芽阶段。
根据该院建议,区委综治办将各镇纠纷发生率和委托调解案件成功率,各行政部门、各乡镇及下属村委会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涉诉信访率与司法建议回复率,以及行政首长出庭率等指标纳入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有效强化了基层基础工作。
在此基础上,该院坚持能动司法保障源头治理,以“法官五进”“两联一挂”“和谐共建”和设立企业法律服务站等活动为载体,大型走访与长效互动相结合,查找症结与制定对策相结合,排查解决纠纷与巡回审判相结合,及时了解和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并提出防范纠纷发生和矛盾激化的司法建议60多份,达到了矛盾排查、纠纷化解、预警防范三结合的良好成效。在连续两年诉讼案件总量下降的基础上,去年该院受理的案件数又同比减少2.11个百分点。
标准上移,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铜山区去年10月刚刚成立,由原来的铜山县和九里区部分地区组成,环绕徐州主城区,属于城乡结合部,发展潜力大,但也比较容易产生各种社会矛盾。面对严峻形势,该院结合本地实际,高点定位,创新方法,重抓落实,建立健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机制。
首先是建立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作用,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制度、诉外化解纠纷工作指导制度;在立案庭和人民法庭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对一些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和小额民间纠纷等案件进行诉前调解;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作用,邀请他们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强化委托调解与邀请调解,分别与区劳动局、安监部门、卫生局协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责任事故纠纷以及医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其次是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纠纷分流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做细作实诉讼引导服务,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力争矛盾化解时段前移,建立委托调解机制,与区人民调解中心实施诉调对接,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参与区委“清源”活动调解专家团,共同化解纠纷。去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12923人次,判后答疑2561人次,诉前调解各类案件2492件,化解各类群体性纠纷45起。
最后是实行律师介入息诉化访机制。该院敏锐地认识到律师的独特作用,积极开展与律师的互动,为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提供便利,推行重点信访案件律师介入化访机制。分别与区司法局、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联合制定《委托律师志愿者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办法》、《关于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选择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
强化调解,促进矛盾纠纷案结事了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人员;哪里有矛盾,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这是铜山法院调解工作的真实写照。长期以来,该院注重发挥调解的魅力,把强化调解与诉调对接作为推进社会矛盾解纷化解的主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干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意识,深入探讨诉讼调解的价值、功能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调解艺术和能力,并在广度上向行政审判和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方面拓展,在深度上向诉前和判后两个方向延伸。去年以来,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始终在全省基层法院位居首位。
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调解原则,在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前的各个环节,不失时机地组织调解。已经上诉的案件,也注意加强与二审法官的沟通,共同做化解矛盾的工作,促使达成调解或撤回上诉。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承办法官调解不成的,庭长进行调解,业务庭调解不成的,分管院长参与调解,必要时院长出面,会同有关部门联动调解。耿宪斌与供电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在诉讼中原告即进京信访,通过院领导和业务庭庭长多方协调,圆满调解成功。涉及100多名职工的铜山环卫处劳动保险案、涉及1200多名村民的金虎面粉厂欠款案等群体性诉讼案件都调解结案,并分批履行。
该院还将调解领域从法庭审判延伸到了巡回审判中去。对婚姻家庭纠纷、不动产权属与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广泛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民调组织和镇村干部以及当地享有较高威望的人士参与对当事人做说服解释工作,并适时征求群众意见,使很多疑难复杂的纠纷,通过民意与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动,得到了妥善解决。
在调解实践中,该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新建了一批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专门调解对接组织,与区司法局等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了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三项机制,扎实开展诉调对接。主动将诉讼调解融入到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之中,完善了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有效分流。
在当前社会矛盾多样化、多远化、复杂化的新形势下,矛盾能否化解在源头?隐患能否消失在萌芽?问题能否解决在基层?铜山法院用他们的司法实践给了群众一个满意的答案,他们把“用心调解,贴心为民”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原则,坚持能动司法,公开公正为民,取得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