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司法政务及司法事务的管理,增强民主决策,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政令畅通,睢宁法院完善和推行四项制度,实行阳光政务工程,让全体干警参与和监督,深入推进司法政务公开。

一是进一步完善院长办公会制度。该院将财务预算及重大财政支、出各业务庭或综合部门的重要事项、法院所有重大司法政务管理事项等统统列入院长办公室研究讨论。院长办公会成员除了院党组成员参加,综合部门的负责人和部分业务庭的庭长全部参加,实现更多人的参与决策。院长办公会决定的司法政务及司法事务事项全部再通过院务会(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形式向全院进行公布,并由办公会专门负责督察、检查和实施,定期通报结果。

二是进一步完善考勤和会务制度。针对迟到、早退、会议期间缺席、离席等不良工作作风,该院利用监控系统,每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人员出勤情况,改过去经济处罚的方式,通过法院内部网络进行实情公布,对出勤及会务会风情况不作任何评论,每周一通报。这一措施是实行开放式管理增强干警自律的有效形式。

三是实行部门月工作报告通报制度。为严格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该院规定每个部门于当月的5日之前要将上月的工作进行如实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交院党组成员传阅,并在法院内部网上进行公布,对全院干警公开,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和评价。

四是实行季度工作总结讲评制度。为扎实完成全年各项审判工作任务,提高质量与效率,该院每季度实行工作总结和分析制度,要求每个部门尤其是审判部门要将本季度的工作量、质效等进行数字化的分析和对比,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和阶段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