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化合议庭
作者: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4-17 浏览次数:1426
本网南京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工伤认定、工龄核定、养老保险、劳动监察等职权过程中引发的社会保障行政案件也大幅上升。为进一步提升白下法院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件的专业水平,规范和引导劳动部门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依法行政的引导功能。从白下法院近几年审理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件来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行为存在程序瑕疵的比例占了较大比重,有的程序瑕疵已经影响到了行政行为的有效性,直接导致了案件的败诉。劳动和社会保障合议庭成立之后,白下法院将依托新的平台,密切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互动关系,对其实施行政行为和应诉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的司法建议,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有针对性的整改。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实现行政审判和调研工作双丰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件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和案件事实复杂、双方当事人矛盾极易激化、审理难度较大,且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件数量已连续多年位居白下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之首,占全市法院受理数的一半。经过近几年来的审判实践,该院已积累了一些调研成果和司法经验。成立了专业化合议庭,将充分发挥专业审判的优势,统一这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尺度,对审判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转化为工作思路和管理措施,以调研成果提升行政审判水平,指导、促进审判实践。
三是加强释明协调,依法调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在行政审判的实践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有不少行政行为在程序适用和实体处理上都是合法有效的,但由于劳动者的认识错误,往往对行政行为的结果不服。法院如果简单地判决驳回,劳动者往往又会认为是“官官相护”。因此,白下法院在处理这类行政案件时,通过专业化合议庭和原先的行政诉讼协调网络,进一步加大对劳动者法律宣传和释明工作的力度,促使劳动者从法律角度正确看待行政行为结果,和谐劳动部门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