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认真学习物权法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4-19 浏览次数:1516
本网南京讯: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规范民事财产关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起到重要的基础作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与民事审判工作密切相关。为有效应对物权法实施后对法院审判工作所带来的新的挑战与要求,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与办案能力,近日,南京溧水法院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物权法学习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溧水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做好物权法学习对法院下一步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专门召开会议,布置物权法学习有关事项,要求全院干警,尤其是审判一线部门干警,要从思想上加强对物权法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把物权法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把学习成效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二是学习方式多样。为做好物权法学习工作,该院制定了周密的学习方案,将通过研读法律条文、自学与专题集中辅导、重点学习与全面学习相结合、知识问答与交流心得相结合等不同形式,增强干警对《物权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审判工作注意事项等知识的了解,努力提高审判人员正确处理相关案件的能力。同时,为使4月中旬省高院组织的《物权法》培训取得应有的成效,该院要求参训干警提前认真做好预习工作。
三是重在贯彻落实。该院要求,通过学习,要全面理解和掌握了物权法的内容,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要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贴近民生、民情、民意,妥善处理好各种物权矛盾纠纷,平等保护物权,调整好经济、社会秩序,做到案结事了,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