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众多执行主体的难案
作者:潘明宏 李军 发布时间:2007-04-19 浏览次数:1493
本网盐城讯:日前,被执行人的妻子季某携公婆主动走出苦心营造的一上五楼房,并将钥匙交给执行法官。至此,一方原本扬言“死守大楼、决不让房”,另一方涉及12名申请人,内部矛盾重重,执行标的达85万元的执行难案在建湖法院法官的努力下成功化解。
被执行人王某因经营之需向顾某等12名申请人借款累计85.4231元,2006年初,被执行人下落不明。2006年10月起,顾某等12名申请人陆续向该院起诉和执行,其中,6名申请人在起诉时即已对被执行人唯一一处位于建湖县城明珠路的一上五楼房进行了查封。
12名申请人中,有的申请保全,有的没申请保全,有的申请执行在前,有的申请执行在后,由于处理被执行人房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他们为了全额得到清偿,矛盾较多。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其妻季某系下岗职工,父亲年岁已高,母亲双目失眠,经济非常困难。面对这么多难题,执行局将案件交由盐城市“十佳法官”的殷中华承办,他从接到案件的那一刻起就立下了要下决心调解的雄心。他与合议庭的同志一道拿出了调解处理该案的“三步曲”,一是履行法律程序,依法评估被执行人的房屋。结果很快出来,评估价为61万元,后经申请人协商一致,以评估价裁定给其中一申请人。二是想方设法落实被执行人家属的居住问题。法官和申请人一起帮助寻找适用房,结果寻找了二处房屋不理想,最终确定由各申请按比例筹现金3.3万元给被执行人家属,让其自行找房。三是各个击破,消除申请人内部矛盾。要求申请人积极配合法院。在协调中申请人出现过多次反复,合议庭分头深入到申请人家中做工作,最终统一了思想,同意上述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家属曾发誓要“死守大楼,决不让房”。后他们发现执行法官没有立即强制执行,而是和声细雨地耐心做工作,最感动他们的是执行法官一连多日在城乡结合部为其寻找适用房,确定了两处都因不能居住而被法官们否决了,最终,被执行人家属同意以3.3万元现金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