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里的二三事—洪泽法院少年庭工作侧记
作者: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黄丛梅 发布时间:2018-03-05 浏览次数:8744
李艳和张辉轻松地走出第五法庭,今天,在洪泽区法院少年庭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他们签订了为期半年的婚姻考验期协议,这场因家庭琐事而引发的婚姻危机被踩了“急刹车”。
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为推进和美家庭建设,洪泽区人民法院成立专业审判组织,不断加强家事审判工作,不断创新审判机制。在家事审判庭里,既能听到清脆的法槌声,也能听到家事法官们细声慢语的劝解声,在这里法官用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用心呵护着受到伤害的夫妻之情、亲子之情、手足之情……
古稀老人争强斗讼 法官巧妙说和化解
孙老太今年整整一百岁,四世同堂,本该颐养天年,可没想到一桩遗产官司,年过花甲的二女儿将姐姐、妹妹连同她一起告上了法庭。看着这几位年已花甲、古稀、耄耋老人的案卷,让人感到揪心。学会倾听是化解家事矛盾的基本要求。家事审判中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既能了解事实又是当事人宣泄不良情绪的有效渠道。开庭前,承办法官专门安排时间来接待几位老人,耐心听她们诉说事情的原委和数落。原告是二女儿,夫妇俩是教师退休也是姐妹中家庭条件最好的,之所以打官司是因为2015年才知道大姐在90年代初把老屋的房产证户名改成自己名字。大姐却认为虽然是老宅基但翻建房屋全部是自己出的钱,理应归自己所有。老三既觉得大姐过分又对二姐为这事闹上法庭感到不妥。巧用家庭关系,在化解家事矛盾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和老人们的聊天中得知,她们的子女辈关系一直很好,于是法官和三姐妹的子女一一沟通,提出化解矛盾的想法并征求他们的意见,让他们各自按照目标做自己母亲工作。这起家庭纠纷最终在老太太百岁诞辰前成功化解。
糊涂子孙做糊涂事 公序良俗理当传承
去年该庭审理一离奇的抚养案件,原告是未成年的孙子,父亲是法定代理人,被告是孩子的爷爷奶奶,立案时,原告还以生活陷入困境为由申请先于执行。走访调查是处理家事矛盾应坚持的制度。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当庭摆事实辩是非明正义越来越成为法院审判工作之常态,但对家事矛盾而言,到现场了解,到当事人家中走访有着更为积极的重要性,便于进一步了解案件真实情况。通过走访邻居得知,本案被告周老爷老来得子,儿子从小被父母溺爱,养成游手好闲的坏习惯,成家后也不好好工作,靠父母打工收入养活自己及家庭。随着父母年事已高,加之自己的孩子上学,仅仅依靠父母的微薄收入远远不能满足生活所需开支,家庭矛盾不断。小周不但不反思自己,靠自己劳动尽父亲职责,而是凭自己一知半解的法律,坚持起诉要求祖父母履行抚养义务。遵守公序良俗是处理家庭矛盾的底线。调查得知小周夫妻并没有重大疾病,也没有其他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后,法官对小周先于执行申请裁定驳回,对他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诉讼没有法律依据也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将通过庭审直播和公布裁判结果的方式对其行为予以谴责。开庭前小周终于主动向父母道歉并撤回起诉。
难抵诱惑毁幸福 理性维权避祸端
拿着离婚调解书,王军庆幸自己相信法院才避免闯出祸事。和妻子结婚两年来恩恩爱爱,一次偶然,却发现妻子与他有染。这一晴天霹雳击垮了这位平时爱说爱笑的年轻人。心理疏导是化解家事矛盾的重要手段。通过庭前调查走访得知,由于不堪忍受这突然的打击,王军整天以酒消愁,神情恍惚,常常表现出暴力倾向。对此,法官及时对原告进行心理疏导,通过推心置腹的交谈取得他的信任,也彻底打消在诉讼中借机伤害对方的想法。隐私保护是化解家事矛盾的重要内容。由于家事矛盾的特殊性,在处理家事纠纷时,应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由于庭前了解到双方都承认感情破裂,承办法官没有开庭而是通过背靠背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出具简易调解书也省略了矛盾细节,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室外春寒料峭、乍暖还寒,室内温暖如斯、春意浓浓。倾听、走访、调解……在洪泽法院家事审判庭里不断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