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红梅是早春里最美的花朵,那么她展现的法官形象,就如同梅花一样,美丽端庄。

如果说红梅的芳香最沁人心扉,那么她对待群众的方式方法,就如同梅香一样,滋润心田。

如果说红梅的精神最令人感动,那么她对待工作的精神状态,就如同梅花一样,凌寒留香。

她就是盱眙法院最美的一支“红梅”,荣立五次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一等功,并先后荣获江苏优秀女法官、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江苏优秀法官、2017年全国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和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的盱眙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姚月梅。

“傲霜斗雪”,在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斗中,她展现了果敢睿智

“执行难,难于上青天……”执行战线上的干警以这样的“打油诗”将执行工作的难度与蜀道难相对比。2015年初,刚刚担任盱眙法院执行局局长不久的姚月梅,率先向执行难发起进攻。她召开会议,让全局干警梳理筛选执行难案、骨头案,并让大家在会上评比,选出大家都认为最难执行的案件。最终,张某、兰某与陈某排除妨碍一案被大家选了出来。该案中,因被执行人丈夫因违法犯罪被处以刑罚,并在服刑期间,被执行人有两个未成年子女,且始终不愿搬出房屋。尽管办案人员多次做协调工作也采取过了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以死威胁坚决不搬出房屋。申请人则四处上访,要求维护权利。对此,姚月梅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并联系了全国人大代表李叶红和部分社区负责人、政协委员等,全程监督执行活动,一场声势浩大的强制搬迁执行活动在她的带领下,顺利展开。这一执行活动打击了拒执的嚣张气焰,提振了干警的士气。

执行,光靠法院单打独斗肯定不行。对此,她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搭建了执行联动机制,形成了执行工作综合治理的大格局。在执行联动机制的帮助下,仅2018年,她就带领执行局的干警们开展集中执行行动59次,拘留被执行人232人,罚款215万,采取搜查措施338次,腾空房屋176套。拘留被执行人数始终稳居全市前列,甚至在一次春节集中执行活动中,拘留的被执行人将盱眙拘留所“塞满”了,只得协调公安局与其他县区联系,将被执行人拘留在金湖县、淮阴区等地的拘留所。

“暄香远溢”,在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她体现了巾帼风采

办案要将心比心,不然再好的法律也不能让老百姓信服。”正是秉持着这样的工作责任心,无论是审判工作还是执行工作,她都干得“得心应手”。在担任民一庭庭长期间,她是淮安市法院系统民事条线中办案数量最多、签发法律文书最多和管理人员最多的庭长。民一庭也在她的带领下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并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在负责盱眙法院执行工作后,在信访接待中得知当事人找执行员很难的问题后,她立即予以整改,制定了执行干警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了值班表和干警的联系方式,让当事人不再“多跑”。她还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坐班12368,解答、解决群众关注的执行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她还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联合辖区内的通讯运营商,签订了失信彩铃定制协议,为154名失信被执行人绑定了失信彩铃业务。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还却经常开豪车的问题,她在全省首发“限驾令”,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型机动车,打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也正是在她“将心比心”的责任心的影响下,盱眙法院的执行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称赞,赠送锦旗的数不胜数。

“娇而不艳”,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征途中,她彰显了法官情怀

“作为一名法官,要对得起胸前的法徽,对得起审判庭的国徽!”长期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姚月梅,在实际工作中总是遇到这样那样的难题,但她始终以这样的要求勉励自己,凭借着韧劲和毅力,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的意义。在遇到的一起执行信访案件中,面对一个老信访户,她没有简单的因为信访化解就结束,而是在信访化解后,主动关心起信访人的家庭生活和日常事务,让信访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别人认为她是自己找事,而她却认为“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个个难题的破解,一起起案件的解决。” 也正是在她的带领下,盱眙法院因执行工作突出,先后荣获省高院执行创新奖、集体三等功和最高人民法院“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等荣誉称号。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如今,姚月梅这支“红梅”绽放出的不仅仅是她的个人魅力,也是盱眙法院这个集体的智慧结晶,更是人民法官这个群体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