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 “五色行动”为青少年维权
作者:何 薇 吴 丹 发布时间:2012-12-03 浏览次数:976
“蓝色新生行动,关注未成年被告人;橙色关爱行动,关注权益受侵害青少年;绿色希望行动,关注社会广大青少年;红色温暖行动,关注刑事被告人子女;紫色保护行动,关注青少年家庭成员。”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关注五类群体,开展五色行动”的青少年维权体系,将少年司法维权触角延伸到未成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建立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制屏障。
■蓝色新生行动
用爱纠正偏离的航线
“陈阿姨,您好!虽然现在我失去了自由,但是一年来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真心感谢您对我的帮助……”这是一封来自少管所的信,写信的孩子叫晓波(化名),他口中的陈阿姨便是张家港法院少审庭庭长陈美芳。
晓波的老家在四川,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生活,但父亲独自去了新疆,晓波从小随爷爷奶奶生活。17岁时晓波独自一人来到苏南打工,因年少冲动,在一次争执中将人打成重伤。事发后,晓波的父亲一味指责儿子,原本淡漠的父子关系变得愈发紧张。晓波的心情受到了极大的影响甚至一度到了崩溃的边缘。陈美芳了解到晓波的状况后,自掏腰包为他添置了换洗的衣服,并一直保持与晓波的书信联系,在他生日时还不忘送上祝福。晓波曾经失落的心重新开始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严判不如帮教。少审庭的法官们采取庭前人格调查、庭中教育感化、庭后延伸帮教的三段式教育模式,设计制作了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表》、《家庭调查表》、《社会调查表》,充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背景、成长轨迹、社会交往和犯罪根源;庭审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营造一种缓和、宽松,又不失威严的庭审氛围。对判处刑罚的,一一建立帮教档案,及时进行跟踪帮教,帮助他们改过自新。
自2008年7月少审庭成立以来,适用非监禁刑的141人无一人重新犯罪。同时,该院率先建立异地帮教、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父母不在身边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代理家长”等制度,切实维护失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
■橙色关爱行动
撒播温暖人心的阳光
“涉及未成年人身份关系变更的民事纠纷极易给孩子心理带来阴影,法院应当主动干预,对孩子的父母、亲属进行教育、辅导,帮助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少审庭法官黄海燕表示。
小敏(化名)父母离婚后随母亲陈某生活。今年3月,陈某以自己工作时间为“三班倒”无力照顾小敏为由,提出变更抚养关系。法官了解得知,双方因小敏比较“淘气”都不愿意抚养,小敏随陈某生活期间经常被反锁在家中,造成很强的逆反心理,但小敏又不愿意和父亲秦某一起生活。法官一方面经常与陈某电话联系,听她陈述心中的苦闷,另一方面邀请长期从事心理辅导工作的专家为陈某和小敏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多次做秦某及其母亲的工作,周末接小敏回家,并将抚养费增加到1000元,从物质上、精神上减轻陈某压力,从而修复了母子之间的隔阂。
该院少审庭法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案外,对离婚的家长发放涉少诉讼父母须知,让他们更多地去关心自己的子女;建立爱心基金,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设立少年审判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开通维权电话、网上信箱,进行释法答疑;与司法局、共青团、工会、妇联、教育局等部门联合,构建涉少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审前干预机制,有效避免因为诉讼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绿色希望行动
筑起预防犯罪的堤坝
“我们和法院是共建单位,'法制阳光行'已经成为我们基地的招牌项目,丰富多彩的法制活动非常吸引学生们的参与。”张家港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主任施建东无不自豪。
7月26日,张家港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热闹非凡,来自该市两所小学的500多名学生的脸上都充满了期待,“法制阳光行”普法宣教活动于上午9时正式拉开序幕,12名青年法官与12个班级开展结对活动,担任各班的法制辅导员,他们将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中与孩子们同吃、同住、同生活。短短两天时间,法官们推出法制小故事宣讲、法律知识竞答、观看法制宣教片、法律情景剧表演、案情回放学法律、法官学生零距离、学生文艺汇演等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延伸到每一个青少年,培养起他们信仰法律、尊重法律、追求法律的信念和理想。
张家港法院瞄准了全市中小学生每年都要到青少年实践基地实践的有利时机,主动与实践基地结对共建,投入20余万元设立了标准的审判法庭,推出“法制阳光行”普法专题活动,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得到法制的熏陶。同时,把每个月的10日确定为“少年法庭开放日”,邀请和接待青少年学生亲眼看一看神圣的法庭,亲手敲一敲庄严的法槌,亲耳听一听法官们讲述的法律故事,从小培养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四年来,该院共发放法制宣传读本2万余册,组织模拟法庭、法制讲座80余场次,受教育的学生达2万余人次。
■红色温暖行动
奉献绵绵无私的爱心
“我希望今后像法官阿姨一样做一个热心帮助别人的人。”作为服刑人员的子女,小强(化名)在作文中写下了这样的话。
小强是少审庭法官帮助的第26个正在服刑罪犯的子女。两年前,小强跟随父母来到张家港,父亲在一建筑工地打工,因没有按时拿到工资,父亲一气之下盗窃建筑钢材而被判刑。父亲入狱后,一家人仅靠母亲打零工为生,原本穷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生活十分艰难。家庭的变故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原本活泼开朗、成绩优异的小强变得郁郁寡欢,甚至出现了自闭的倾向,成绩更是一落千丈。审理案件的法官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定要帮小强走出心理阴影,健康快乐起来”成为了大家的心愿。他们隔三岔五地去探望他,带去学习和生活用品,为他辅导功课,跟他聊天谈心,过年的时候为他包上压岁钱……在法官的感染和帮助下,久违的笑容又出现在了小强的脸上。
刑事被告人的未成年子女是一个容易忽视的群体,也是一个更需要社会温暖的群体,张家港法院的法官在审理刑事案件时,都要了解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读书、生活、监护等情况,并在量刑时予以考量,尽量减少对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对于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只要有条件都会主动去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体会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紫色保护行动
尽心呵护成长的幼苗
“不学不知道,一学吓一跳,原来教育子女,学问很深奥,法官的讲解让我如何正确地教育子女和身为家长肩上担负的责任。”家长学校的家长很是感慨。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该院法官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父母溺爱迁就和训斥打骂两个极端的教育方式,往往是诱发孩子性格扭曲的根源。为此,该院设立了流动家长学校,与街道、社区共同组织家长上课辅导,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件,深入浅出地向家长们剖析家庭教育的误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并针对性提出一些家庭教育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引导父母以及爷爷奶奶们依法履行好监护的职责。
针对近年来离婚案件不断增多的现状,该院精心制作了《涉少民事诉讼父母须知》,随案赠送给每一个前来离婚的当事人,告知他们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民事案件的原则,提醒父母们为了孩子慎重决定婚姻的去向,在诉讼中或离婚后多与孩子沟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探视子女时应注意的问题,监护权的正确行使、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等,让那些起诉离婚的夫妻珍惜自己的婚姻,尽到自己做父母的职责,切实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五色行动”已经成为了张家港法院的一个品牌,被评为张家港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陈美芳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苏州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并当选为张家港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