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1-30 浏览次数:1142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法院系统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研究等程序,省法院决定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作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推荐对象、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娟作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对象向最高人民法院推报,现予公示。
公示期7天(2019年1月30日至2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
电 话:025-83785893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 编:21002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