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法院 :进网入格听民声,矛盾纠纷“百步停”
作者: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15 浏览次数:1131
深度打造“全域e+网格陪执”工作机制,进一步践行“两在两同”建新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法网格员”作用担当,积极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秦淮法院执行局开展“以法律反哺网格,以专业服务群众”的实践活动,向区域内各街道发出《“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征集函》,刚一发出就接到秦淮区五老村社区的“求助”。
入网格,听民声
小李与小刘是一对新婚夫妻,在秦淮区购置一套房子作为新房,重新装修后刚入住,外出蜜月回来后发现新房被污水浸染,夫妻俩认为物业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与物业公司发生了纠纷,双方父母也多次前往物业公司讨要说法,五老村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未果,便请求秦淮法院政法网格员夏婕与王冬青支援化解纠纷。
政法网格员夏婕与王冬青第一时间赶往社区,了解纠纷具体情况。据悉,小李小刘购买的该房屋建成有一定年数,排污管道时而发生堵漏情况,在外出期间,楼下住户的管道发生溢漏,发现后邻居第一时间向物业进行了报告,并在物业协助下改装管道,这污水就溢到了小李小刘家。
物业虽然曾前往小李家敲门欲提醒,但无人应答后就没有再理会此事。小李小刘认为物业处登记有住户的手机信息,明知可能会发生污水溢漏且有房主联系方式,却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应当赔偿更换地板、墙纸和房门的损失,数额共计3万元,并安排临时住所。物业认为自己已尽到告知义务,是屋主不在家,不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解民忧,化纠纷
在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和小李小刘及其双方父母约定调解时间后,法官再次来到社区参与调解工作,先就漏水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诉讼流程等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并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分别对双方进行法理、情理释明,力求从根本化解矛盾纠纷。
物业公司认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而且此类问题归根结底是相邻关系中的漏水纠纷,应该找邻居,物业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现在效益不好,无力承担高额赔偿。而且房屋所在高楼,不排除未来还会发生同类情况,主水管堵塞造成住户家满溢,物业公司不可能户户都赔。
法官对于物业公司提出的担忧,表示理解。但也提醒物业公司,在事件发生过程中,因物业公司收到相关反映后,未及时有效通知业主,造成损失扩大,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至于责任大小,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与业主达成一致。避免业主采取非理性方式处理矛盾,影响物业公司的经营形象。况且,物业公司也应承担社会责任,与街道社区共同配合,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小李一家认为本是新婚燕尔,新房却破坏到这种地步,实在无法接受。物业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业主提出的赔偿数额,不是所有损失,只限于更换房门、地板和墙纸的费用和装修期间的过渡费用。诉求并不过分,物业公司应当赔偿。
法官为了化解纠纷,在详细释明相邻关系中处理漏水纠纷的程序和花费外,还敏锐地抓住了这对新婚夫妻的家庭特点做工作。
一方面让物业公司充分了解这对特殊业主的遭遇,以便让其能感同身受、以更人性化的方式处理纠纷。另一方面又从小夫妻业主及其双方父母的情感和家庭关系处理的角度,令当事人意识到此次纠纷若不能及时妥善了结,可能影响家庭和睦和婚姻生活质量,本来新房是为家庭美满而造,如因数额不大的赔偿迟迟谈不成,一味通过吵闹方式解决,恐会危及年迈父母的身体健康,时间长了关系生隙,岂不是因小失大。
最终业主一家听进法官的劝说,希望法官居中考量,确定一个合适的处理方案。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方案,由物业公司按照业主要求,负责更换地板和墙纸等,将矛盾纠纷在源头予以彻底化解。
市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社区网格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秦淮法院“政法网格员”将继续发力,以自身专业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持续为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文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