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如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陈方圆 发布时间:2021-09-17 浏览次数:1218
2021年9月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张锦道副主任、仲向前处长等一行到如皋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张锦道副主任一行首先考察了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如皋法院家事法庭,了解了圆桌审判庭等相关庭室的主要功能,并在家事调解工作室与王桂兰调解员亲切交谈。
在长江镇,调研组参观了设立在长江边周圩港闸南侧的生态修复基地,对如皋市委市政府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支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在观看“长江大保护”专题纪录片《沧桑巨变中的司法担当》后,来自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泰州市泰兴法院、如皋市检察院及如皋市农业农村局等协作单位的分管领导一起参加了座谈会。
司祝建主任介绍了如皋市生态文明建设概貌,对三级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表示感谢。
唐明渠院长从明确刑事打击重点、履行监督审查职责、保障环境民事权益、完善协同保护机制、始终贯彻修复理念、营造绿色发展氛围等六方面,汇报了如皋法院自2019年7月1日对南通市(不含启东市、如东县)、扬州市、泰州市的环境资源“三审合一”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以来的审判工作情况,表示下一步将瞄准“打造全国一流工作标杆”的目标要求,切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负责人吴亚红就破解判实践中遇到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协同保护等方面的难题提出了建议。协作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从各自的职能出发,介绍了配合、协作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做法,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锦道副主任认为,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有益尝试,如皋法院作为省内辖区范围最大、受理案件最多的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基层法院,与相关单位在前期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作出了努力。他指出,下一步如皋法院要在创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作联动、锻造环境资源专业审判队伍等方面探索、贡献更多的“如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