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温情巧解多年积案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周云 发布时间:2020-08-11 浏览次数:10620
“周局长,我今天来向你求助,请你救救我的儿子,他疯了,每天晚上打我和她老婆,我们晚上都不敢回家睡觉,只能借宿在邻居家,怎么办?执行法官已经尽力了,我不怪他们,但我又没有办法。”例行接访日中,我充满疑惑地认识了60多岁的申请执行人孙某。由此,尘封多年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执行案件逐渐展现在我的眼前。
原来,2006年12月,孙某的丈夫凤某某骑电动车行驶过程中与刘某驾驶的变型拖拉机相撞受伤致死,交警大队认定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后,刘某除给付孙某13600元外,其余损失均未赔偿。
孙某与其子凤某共同诉至法院,法院于2007年7月份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孙某及其子凤某58000元,由刘某赔偿183477元,其余损失98795元原告自负。因刘某不自觉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法官查明,被执行人事故后即与其妻离婚,儿子随母生活,成年后入赘他人家中生活,家中无有价值的财产,本人靠在外打零工度日。
被执行人无兄弟姐妹,父亲去世,其母单独居住生活,由其赡养。法院在电视台和市内电子显示屏上对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并对刘某的变型拖拉机进行了拍卖,因拍卖流拍,法院将变型拖拉机裁定以物抵债8000元给申请执行人,其余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程序终结。被执行人先后被三位法官各拘留一次。尽管如此,申请执行人凤某对法院的执行很不满意,本来做老师的父亲能对其生活提供很大的帮助,却在其刚刚大学毕业后即遭遇车祸死亡,赔偿款却迟迟执行不到,怀着一肚子怨气的凤某在网上发帖扬言要采取爆炸等危险过激行为,公安部门依法对凤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
此后,凤某虽不在网上发帖表示不满,但经常到被执行人住所地的墙上、树上张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之类的大字报,清明节还到被执行人住所地烧纸钱等,双方对立情绪很大。案件长期执行未果,凤某内心不良的情绪越积越多,最终抑郁成疾,不仅本人无法工作,还整天打骂母亲和妻子。其母亲孙某这才想到法院碰碰运气,看法官能否帮助她。
了解到事情的经过之后,我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孙某,让其通知儿子凤某到法院来,或者打电话给我。同时,我与承办人邀请镇司法所所长一起到被执行人所在村找其做工作。村书记通知被执行人到村办公室,陪同他来的还有其表姐夫。
我向被执行人说明了来意,正准备苦口婆心地做其思想工作。他笑着说:“我很配合法院,我既不躲,也不回避,法院通知我,我都按时去,每次去都把衣服带身边,随时准备被拘留。其他没有办法。”我一听,被执行人这话有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味儿。就明确告诉他:“我不准备拘留你,但我想问一句,你活得开心快乐吗?活得轻松吗?”听了这句话,他沉思了好长时间,叹了口气说:“你说得没错,这个事情一天不解决,就像一个包袱一样压在我身上,走到哪儿都轻松不起来,开心不起来。但有什么办法,我又拿不出那么多钱。”他表姐夫也劝他,不要把话说死,能协商尽量协商。我一听,就请被执行人的表姐夫帮忙做工作,尽可能协商解决这个案件,并给被执行人半个月的时间考虑。
此期间,孙某陪同凤某到法院,我耐心地开导凤某,并对其约法三章。第一,对法院要充满信心,既然向法院申请执行,就把这个事交给法院,不要整天冥思苦想。第二,不能采取张贴大字报、烧纸钱等过激的行为,不但于事无补,反而激化双方的矛盾。第三,如果实在心理难受,想不通,可随时打我电话咨询。之后,凤某多次打电话给我,述说自己内心的烦恼和怨恨,我耐心倾听,同时有理有据地进行劝解。
半个月过去了,我们通知双方来法院进行调解,因申请执行人凤某情绪失控打了被执行人一个耳光致双方不欢而散。承办法官的心凉了半截,认为不要浪费时间了,这个案件没希望了。我半开玩笑地跟他说,要坚定信心,才能攻克“碉堡”,不要轻言放弃。为此,我们对凤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劝说被执行人理解包容凤某的行为,并分头做双方的工作。
不久,我们再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通过一个下午的“拉锯式”协调,最终达成了协议,由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10万元,于当年的11月份给2万元,腊月25日前给付8万元。另,法院通过司法救助给申请执行人2万元。到期后,被执行人想方设法履行了义务。
这起长达八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凤某的一块心病终于落地了。
这个案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岂止是多办案、快办案就行,更主要的我们要用心去办案、带着感情去办案,通过办案治愈当事人的心灵创伤,减轻他们的痛苦,这才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