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力“稳住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江苏法院服务“六稳”“六保”保障高质量发展纪实
作者:朱旻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次数:2305
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江苏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审审结涉疫情民事、行政案件2847件,4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2020年3月,苏州中院成功调解两起案值达5.5亿元的金融案件,引导双方达成延期还款协议,盘活了企业流动资金,纾解了企业资金困难,将金融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非常之时,“破”解困局,“产”出生机。全省法院加大企业救治力度,综合使用重整、和解、预重整等手段积极推进企业再生,成立南京、苏州破产法庭,审结破产案件2263件,化解不良债权1433.7亿元,安置职工4.2万人,盘活土地房产5559.6万平方米,司法助力“稳住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
2020年11月,常州溧阳法院在“申特系企业”破产案件中,通过整体出租经营,实现了高炉“不熄火”,3000名员工“不下岗”,帮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176亿元,形成千亿级新产能。
万名干警下沉“网格”推动复工复产
“企业的每一天可能是最后一天。尤其是小微企业和困难企业,这个寒冬对他们来说不堪重负,法院要尽己所能为他们排忧解难!”
江都某金属生产公司是一家由江都法院进行破产审判,通过“府院联动”协调引导,从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的公司。公司员工多为外地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陷入“复工难”。江都法院民二庭法官主动沟通,了解到又因物流停运原材料无法运送,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停摆,债务无法按期归还的困境。法官当即与债权人对接,协调理解公司当前情况,并与破产管理人联系,最终达成以时间换空间,延缓月还缴额的解决方案,该公司生产经营得以恢复,顺利渡过难关。
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疫情防控期间镇江中院108名党员干警主动请缨,深入600余家企业开展企业复工督导检查,扬州法院成立“复工复产司法保障小组”,组织196名院、庭长进驻复工复产企业、96家商业楼宇,结合企业普遍关注的疑难问题开展法律服务。数据统计,疫情爆发以来,全省法院干警下沉基层,助力村、社区及辖区企业依法防控、复工复产,组织“法官进网格”1.5万人,调处矛盾纠纷25万余起,对近万件涉企矛盾纠纷进行了源头处理,以网格化司法服务助力、完善社会治理。
非常时期,法槌落下,敲出的是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使人流、物流、资金流有序转动起来,畅通经济社会循环。
去年3月份,被告公司因资金回笼,银行账户中进账了共计1300余万元工程款,但因该账户正被法院冻结,无法提取这部分款项,又面临复产复工急需用钱,该公司情急之下向法院寄来关于申请解除超标查封的函,请求淮安区法院紧急办理银行账户解封事宜,同时电话联系了检察院请求帮助。法检两院共同努力下,该公司账户上的1300万元被快速解封,为该企业迅速投入复工复产创造了条件。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还引导当事人将庭审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从立案到审理,从开庭到调解,从调解到执行,运用互联网快速解决纠纷,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背景下,推动复工复产跑出“加速度”,为产业链复苏注入强劲动力。
企业重整再生实现“破”中求立、求进
受中美贸易摩擦和疫情叠加影响,2020年以来,江苏一批企业陷入困境,有的面临破产危机,给就业及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带来挑战。
这些企业哪些该救,怎么救,谁来救?
“司法审判中,我们的思路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为企业重整再生精准施策、靶向纾困,力推‘六稳’‘六保’任务落地落实。”省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谈到。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等十二家关联公司(简称申特系公司)曾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有员工3000余名。2014年以来,因经营模式混乱,管理无序等原因,截至2019年底,公司负债高达220亿余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引发众多债权人集访、进京上访。
2020年4月,淮矿现代物流(上海)等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溧阳法院申请对溧阳申特型钢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重整过程中,溧阳法院引入专家咨询,邀请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针对钢铁行业自身发展特点及区域产业定位,结合申特系公司高污染、高能耗、安全隐患严重急需进行转型升级设计了《江苏申特高质量发展建议》,管理人据此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募。最终择优引入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随后根据意向投资人与其签订的投资协议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
采访获悉,重整计划草案中包含了偿债方案及符合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经营方案。依据偿债方案,江苏德龙将提供58亿元用于清偿企业债务。依据经营方案,江苏德龙一期将投资176亿元,建设高端不锈钢热轧项目,项目达产后形成终端销售收入预计超1000亿元,税收超15亿元。2020年11月16日,溧阳法院裁定批准申特系公司重整计划,目前重整计划正在如期执行。
省法院民二庭负责人介绍,该案的重整创新在于,考虑到案件的审理处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针对钢铁行业一旦停产将会引起巨额损失、引发安全隐患、影响社会稳定等因素,最终确立了“破产不停产”、“员工不下岗”、“待遇不降低”的“三不”重整工作原则。
一方面,创新启用重整期间租赁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重整期间将“申特系公司”整体出租经营,尽最大限度盘活企业资源,保证3000多名职工不下岗,同时也使得企业资产得到保值。另一方面,与企业所在园区管委会、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共同制定安全生产方案,邀请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专家组成专家团队进驻企业,进行安全诊断,提出安全建议,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稳定。
此外还结合申特系公司急需转型升级,邀请行业专家对于意向投资人给出的经营方案进行评定,推动企业实现由高污染、高能耗向低排放、绿色环保、智能化发展转型升级。
“疫情背景下,贯彻‘六稳’‘六保’经济发展政策,通过实质合并重整实现公平清偿、实体产业转型升级,申特系公司重整案具有典型意义。”民二庭负责人谈到。
2020年也是破产处置工作格局日臻健全、完善的一年。2020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下,江苏率先实现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机制成立一年多来,共妥善安置职工近6万人,化解破产债权2159亿余元,释放土地及房产近5000万平方米,处置延期交付、烂尾等问题楼盘351个,推动105家企业重整再生。
2020年6月12日、12月18日,南京、苏州破产法庭先后揭牌运行。南京破产法庭运行半年多来,在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方式推动市场出清、防范化解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12月18日,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包括2019年底成立的江苏省管理人协会,自此,具有江苏特色的“两庭、两会、一机制”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新格局正式形成。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2020年12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3件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原告起诉认为中国银行应对原告在4月20日“原油宝”事件中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庭审结束后,其中一件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庭审当天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调解结案,并于次日全部履行完毕。时隔一周, 12月31日,鼓楼法院对另两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自2020年7月,江苏高院在全国率先发布集中管辖公告,到最先公开开庭审理3件涉“原油宝”事件民事案件,由此确立了涉“原油宝”事件案件的裁判规则。
金融稳,经济稳。2020年全省法院依法稳妥审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审结金融商事案件7.4万件,涉案标的额903.7亿元。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始终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根本任务,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提高对金融案件存在的潜在风险的预见预判能力,严密防范各类金融风险挑战。
省高院相继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防范与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落实长效常治,彻底切断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诉讼掩盖“套路贷”、实现非法利益通道。各级法院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防范金融不良债权、债券违约、企业破产等特定类型案件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传递,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省法院民五庭负责人介绍,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金融商事案件陆续出现,包括金融借款逾期引发纠纷,金融机构受疫情影响形成不良资产处置引发纠纷等,此外,金融商事案件结构变化仍将持续、涉外因素不断增多,审判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任重而道远。
“需要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协同做好金融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整治力度、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等机制建设。”民五庭负责人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