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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挂牌成立。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南京市委常委、江北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罗群出席成立仪式,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致辞,成立仪式由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主持。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南京市委常委、江北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罗群揭牌

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在致辞中指出,设立自贸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推动南京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机遇。自贸区法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为自贸区发展贡献法治力量。一是在担当政治使命方面争当表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区建设的重要论述,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自贸区在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谋划工作;二是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争做示范,要积极配合自贸区南京片区各项改革措施,在法律框架内支持自贸区制度创新、产业创新、技术创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是在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前列,积极回应自贸区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坚持创新引领和智慧驱动,以面向世界的格局、敢为人先的担当、精益求精的追求,打造司法服务自贸区发展的南京样本。

2019年8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正式挂牌,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2021年1月,省编办批复同意成立江北新区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负责审理由新区法院管辖的自贸区南京片区范围内的一审商事、知识产权、破产、金融案件及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案件。

自贸区法庭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扬子江新金融示范区。设立自贸区法庭,是新区法院更好地服务江北新区和自贸区发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保障自贸区南京片区建设,早在2020年7月1日,新区法院就靠前谋划,先行设立了自贸区巡回法庭,配备专业化法官队伍,制定保障自贸区建设十条举措,探索金融审判“民事+行政”二合一模式,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模式,搭建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平台,积极探索服务自贸区发展的司法举措。7-12月,共计收案3009件,其中金融类纠纷989件,知识产权类纠纷685件,商事类纠纷1283件,破产类纠纷52件。

自贸区法庭挂牌成立,为新区法院服务保障江北新区、自贸区高质量发展设定了新坐标。新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作为、抢抓机遇,履行“试在江北、用在南京、服务全省”光荣使命,打造促进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保障创新引领的先锋队、优化营商环境的桥头堡。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商务局、贸促会、仲裁委,江北新区党工委、检察院、公安分局、综合部、党群部、综治局、科创局、自贸区综合协调局、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省、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学者和非诉纠纷解决机构代表共约30余人参加了活动。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视察了自贸区法庭办公场所,并参观了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规划展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