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工作扫描

又一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新闻发布显示:法庭成立以来,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44件,审结1641件。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韬告诉记者,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案件有“四个显著增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显著增多;行业巨头、知名企业“专利战”纠纷显著增多;跨境知识产权诉讼显著增多;媒体关注度高的案件显著增多。

 2017年1月19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揭牌成立,是全国首批成立的四家知识产权法庭之一。法庭着眼新时代创新发展新要求,知产审判新特点,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目前,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司法保护品牌效应已初步显现,多起案件都反映出不少大型企业特意选择苏州法院解决知识产权争议。

  日常性事务:从“增人”到“瘦身”

 走进位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的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从整洁有序的办公楼、宽敞的立案大厅、严格的安保措施、众多的庄严审判庭看,这里俨然是个小法院。这么大摊子,连同外聘人员就35人,怎么能高效协同运行?

 面对记者的疑问,苏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钱建国带着记者走进诉讼服务中心,只见立案法官、书记员和由银行委派的工作人员分别在立案、收费窗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钱建国告诉记者,这里一度也曾想增加编制来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但单靠一味地“增人”不现实,“减事”是更好更可行的做法,也就是很多事务性工作,都是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法庭运行管理中坚持常态化事务与偶发性事务分离,通过常态化服务外包或临时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解决日常物业管理、安保、会务、接待等行政管理事务需求,实现了服务效益提升和行政管理“瘦身”。

 记者楼上楼下看了看,法官们要么在开庭审案,要么在办公室看案卷或法律书籍。好几位法官都反映,实现审判业务与日常事务分离,保证了员额法官专注于审判业务。

 从几名法官的演示中能感到,“瘦身”还得益于智慧审判信息技术的支撑。法庭按照智慧法院建设要求,利用“电子卷宗+全景语音+智能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电子案卷随案同步生成,庭审普遍采用讯飞语音转写输入系统,庭审记录过程流畅高效、公开透明,大大提升审判效率。为推进跨区域管辖工作,结合“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的建设完善,专门搭建了远程听证系统,为异地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诉讼创造了便利条件。

 对外交流:从区域化到国际化

“法官的审判视野与能力素质是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的关键。我们把加强对外交流作为加强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途径。”苏州中院副院长、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王燕仓告诉记者。

 017年5月以来,苏州中院先后与无锡、南通、常州三地中院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共建协议》,在信息融通、管辖衔接、技术资源共享、诉讼保全协助、行政机关协调等方面开展扎实合作,找准面向不同地区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点,整体提升司法服务区域创新经济的综合能力。2017年12月,法庭专程前往南通中院和南通通州区法院,沟通交流南通家纺市场产业中外观设计保护和版权保护问题。

 记者翻开法庭成立一周年画册,一幅幅图片,记载着他们不断扩大对外交流的足迹,记录着他们从区域化到国际化的征程。他们在整合优化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资源的同时,积极走出去。法庭法官先后应邀参加苏州品牌博览会、太湖知识产权论坛、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制度研讨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与争端解决机制论坛等学术界、司法界会议,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技术调查:从事必躬亲到聘请“外脑”

 “车辆信号接收模块,指挥车辆搬运系统等一大堆专业术语,看得人头发胀,眼发花。这还是件不太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一开始主要是靠我们办案法官的自学,大家吃了不少苦头,很多技术问题还是难以搞清楚。”法官王蔚珏坦言,一看到复杂的技术问题,心里直发怵。

法庭成立以来收到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案件815件,占民事一审案件的58.9%,涵盖机械、化学、生物医药、电子、通信等科学技术领域。

技术调查历来是知识产权审判的一个难题。难题逼着法官们想办法。王蔚珏说,对外面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技术调查官制度由此应运而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地理位置毗邻法庭,拥有1520名在职专利审查员、承担全国约20%的专利审查任务。2017年3月,法庭依托这一独特技术资源优势,与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从中心现任专利审查员中选任部分人员兼职法庭技术调查官。一年多来,法庭就协助勘验、专利权利解释、侵权比对咨询解答等内容,向中心申请专利文件调取2次、技术咨询26次、咨询内容43项,涉及专利侵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专利行政案件等共25件,技术调查官的参与极大地提高了专利技术类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

  赔判力度:从“不痛不痒”到“伤筋动骨”

徐飞云是“真假新百伦案”的承办法官,她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正品NB新百伦得益于多年的制造经验与技术积累,在鞋型的控制上体现了较为精湛的水准,整体鞋型标准饱满但不臃肿变形。普通的仿鞋厂只是对正品的刻意复制与模仿,对正品品牌背后的工艺永远模仿不了,做出的鞋子乍看有点像,但背后的做工差得太多。仿冒者还利用真鞋有“总统慢跑鞋、慢跑鞋之王”的商誉和市场影响力,在微信、微博、公司网站以及媒体上进行虚假宣传,他们在全国门店数超过500家,每年的销售量在百万双以上。

为阻止仿冒者恶劣的侵权行为,及时有力保护原告的合法利益,法庭做出首例从禁止生产、销售到禁止虚假宣传全链条覆盖的诉中禁令,并告知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其中4名被告拒不履行。为此,法庭依法作出司法罚款决定书,对4名被告处以合计170万元的罚款。

审理巴洛克木业(中山)有限公司与浙江生活家巴洛克地板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中,法庭也积极妥善运用经济学计算方法,根据具体证据计算原告实际损失,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额,最终全额支持原告的1000万元诉请。

在座谈会上,几位法官都谈到,对于案件标的大、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案件,他们都以实现市场价值为指引,运用精细化裁判,加大对各类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让蓄谋侵权者悬崖勒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