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显温情 倾情调解化纠纷
作者: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陈怡 发布时间:2021-09-13 浏览次数:1230
为积极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丹徒法院以“巡回审判”为切入点,将法庭开到当事人身边,就地调处矛盾纠纷。9月10日上午,该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卉一行赴高桥镇司法所,巡回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基本案情:2021年4月某晚,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高桥集镇康泰村道路驶至康谊桥交叉路口时,与同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黄某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张某受伤。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经警方调解,双方仍对事故赔偿项目及数额的意见相差较大,调解未果。张某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考虑到双方同系高桥镇居民,且被告黄某年近七十,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李卉决定前往高桥开展巡回审理。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意见,释明相关法律条文并对当事人不明白、不理解的问题悉心解答。经法庭调查、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法官宣布休庭,并对原、被告进行“背对背”调解。分别动员两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尽快解决纠纷恢复正常生活。经2小时开庭和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