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被征收人朱某夫妇年过八旬,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却是无电梯的五楼房屋,后老两口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补偿决定。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诉房屋补偿决定未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属于“明显不当”,于情于法均不能予以支持,遂判决予以撤销。

这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21日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公布施行10周年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相关情况,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玉柱介绍,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分别为1115件、1791件、1781件;近十年来,共计审结一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案件9968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事关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自《征补条例》施行以来,绝大多数征收补偿工作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有序地进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尊重。但由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专业性较强,且程序较为复杂,具体实施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容易引发矛盾。此外,部分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法律规范及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存在偏差,且征收补偿行为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相关争议化解难度较大。

为此,江苏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注重权益保障、规范征收补偿、多元化解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四个原则,并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对审判经验进行总结,制定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南》,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有争议的问题以及《征补条例》未明确规定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等,进一步规范该类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据悉,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从全省法院近三年审结的4000余件案件中甄选而出,旨在从不同角度释明征收与补偿法律规范及相关政策,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征收与补偿纠纷,为被征收人依法维权、理性诉讼,为政府依法征收、合理补偿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