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南通通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10周年。江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宋健评价说:“通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南通家纺市场发展壮大中发挥了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价值引领和保障作用。”

从苏通长江大桥北桥头堡往东4公里,就是与美国纽约、德国法兰克福的家纺市场并称为“世界三大家用纺织品交易市场”的中国南通家纺市场,身处灿若锦霞的家纺布艺和绣品市场,如同簇拥在鲜花的世界中。从农村布料小集市到露天市场,从个体经营到产业集聚,家纺知识产权保护被誉为“南通经验”在全国推广。

前瞻性介入,专业巡回法庭护航南通家纺产业崛起

1996年,台湾东帝兴公司的林氏兄弟带着100多个花型来到南通,在家纺市场引起轰动,出现争相翻版、仿冒的情况。家纺产品花型流行周期短、花型变化快,市场商机稍纵即逝,对著作权人而言,创新就是机遇,时间就是财富。

与时争时,成了通州法院积极构建高效司法保护的重要课题。

2007年11月,通州法院正式成为苏中首个拥有知识产权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次年4月,该院在南通家纺城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就地受理、就地审理、就地宣判,成为首个面向专业市场的巡回法庭;出台《涉家纺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处理办法》,开通了“版权保护110”,公开作出“1小时证据保全”的承诺,10年来辖区内保全案件100%采用“1小时反应制”,就地立案、当场裁定、立即实施的有125件。这些,被誉为“南通经验”在全国推广。今年7月,通州法院成为全省开展部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简易审的两家试点的基层法院之一。

“通州法院前移司法职能,前瞻性、近距离、高效化介入,有力促进了家纺产业崛起,被商户们亲切地誉为家纺城的护花使者。”通州家纺城版权办负责人如是说。

立体化保护,司法机制创新拓展知识产权保护深度

两名80后研究生学历的技术人员,在高薪诱惑下,不顾与原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携带商业秘密跳槽,利用化名在新公司开展工作,给“老东家”造成了巨额损失……这起发生在南通的首例商业秘密罪案件,引起业内“地震”。通州法院将公开宣判地点选择在被害单位——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最终,两被告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分处罚金8万元,有力地保护了企业填补全球空白的核心产品的商业秘密。

通州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徐淑华透露,至今,通州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54件,其中民事案件2112件、刑事案件336件、行政案件6件。

作为全省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试点法院,针对光碟类犯罪案件数量多、侵权获利小、获罪平民多等特点,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向省法院提出正确界定入罪标准的建议,得到省法院的采纳,省法院由此改变了处理该类案件的司法策略,有效避免了打击面过大的问题。通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审新机制新经验,引起了上级法院的高度关注,多次应邀在国家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并参加高层法律研讨。

此外,通州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外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获得外商的高度赞赏,专程送来中英文感谢信。授权人美国实耐宝公司评价:“没想到一个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庭,能够撰写出如此高质量的判决书,这足以表明中国知识产权法官在处理疑难复杂问题方面的专业水平。”

多维式促进,“线上线下”构建司法保护网络化

今年11月初,顾某在某网店上发现自己享有著作权的4个花型被南通某家纺公司盗版出售,遂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庭审中,通过比对翻版产品与原作的花型,被告承认侵权。11月30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31000元的赔偿款。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仅用了23天时间。

这几年,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和繁荣,家纺知识产权纠纷的主体也日益多元。针对这些,通州法院对家纺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又有了新的进展,将著作权保护由单一的花型设计向摄影作品、文字作品、影像作品等延伸;保护平台由线下实体经济向线上电商平台延伸,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平台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类侵权行为,促进传统线下实体市场和新型线上电商市场的协同发展。

事实上,网络侵权案件具有主体复杂隐蔽、侵权证据收集认定难等问题。针对这些特点,通州法院与各类电商平台进行工作对接,依法保全侵权证据,网络侵权案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00%,构建了打击网络侵权新机制,司法保护网络化,为南通家纺“互联网+”营造了良好的网络环境。

    11月28日,在通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10周年“生日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炎表示,将切实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方针,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增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