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10时,南京六合区法院接收到上海徐汇区法院通过“一网通办”跨域立案系统提交的起诉材料。法院跨域立案专员立即审查材料,并当场予以立案,整个立案和推送材料时间仅花费9分钟。

记者了解到,这是江苏法院落实诉讼服务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利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成功受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跨域立案案件,这起案件也是全国首例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实现跨区域立案的案件。省高院、南京市中院相关人员现场指导了立案工作。

该案原告任某及其代理人现均居住在上海,任某诉称其于2018年9月从南京某公司离职后,在公司高管人员的劝说下又继续回去工作并于2018年12月底发生工伤,但南京某公司却称双方是承包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任某向南京六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判,需在收到仲裁裁判之日起15日诉至法院。由于任某及其代理人均不居住在南京六合,路途较远,来回奔波十分不便。在得知南京六合法院已经入驻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可以通过跨区域立案后,任某的代理人黄律师就近选择上海徐汇法院递交诉讼材料,并经六合法院在线审核后当场成功立案。

8月2日上午,几乎同步于六合法院这起案件的跨域立案,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苏州市吴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分别运用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成功办理了一起跨长三角区域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的跨域立案。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这起案件中,原告郭某某欲前往南京起诉两被告,由于其居住地宁波至南京路途较远,又适逢高温酷暑,在得知长三角跨区域立案功能开通后,郭某某就近在宁波中院递交有关材料,通过跨区域立案系统,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很快收到了有关立案材料,并当场予以立案,避免了郭某某在宁波、南京两地数百里来回奔波。

江苏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已基本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法院入驻该政务平台,通过数据互通共享,实现了跨区域立案这一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公共服务。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选择跨域立案,当事人只要就近选择一家法院,即可向该协作法院提交书面材料并由协作法院协助当事人网上立案登记,同时管辖法院设有跨域立案专员实时审核跨域立案材料,确保及时回应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