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开展“宪法宣传进湖区”活动
作者: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鲁海军 费苏皖 发布时间:2021-12-01 浏览次数:1238
11月30日,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洪泽法院研究室和开发区法庭干警组成“泽法号”普法宣传工作队,同区检察院干警、区渔政支队执法人员走进湖区,向渔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宣传材料,宣传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国家根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树立遵守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11月30日,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洪泽法院研究室和开发区法庭干警组成“泽法号”普法宣传工作队,同区检察院干警、区渔政支队执法人员走进湖区,向渔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宣传材料,宣传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国家根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树立遵守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