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纠纷在法庭外消融 ——记扬中法院朱沪生工作室
作者:扬中市人民法院 朱洁 发布时间:2019-08-26 浏览次数:10767
2012年2月27日,“朱沪生工作室”在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设立“朱沪生工作室”,旨在通过群众对朱沪生的信任,充分发挥其“全国模范法官”的品牌效应、丰富的审判经验和示范引领作用,深化诉调对接工作,使大量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快速解决,减轻群众诉累,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
该工作室对部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物业管理、买卖合同等符合诉前调解的民商事纠纷进行调解,并承担委托调解、协助调解、法律咨询与法治宣传等职能,已逐步成为扬中市调解“专家门诊”品牌。共调解矛盾纠纷1200余件,调解成功700余件,参与调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30余起,解答各类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深化平安扬中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拦截矛盾纠纷“桥头堡”
诉前调解一方面是定纷止争,但它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调整当事人今后的关系,握手言和相视一笑总比对簿公堂面红耳赤要更利于社会和谐。而朱沪生工作室就是拦截矛盾纠纷的“桥头堡”,人民调解员则是社会关系的调和剂。
2016年,两户人家因合弄而引起纠纷,即将对簿公堂,为避免邻里关系因诉讼而产生裂痕,扬中法院决定在立案前委托朱沪生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在正式调解之前两位调解员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对卷宗材料进行细致梳理,理清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点,并制定解决方案。两名调解员运用“心、耳、口、脚”工作法给被告算了两笔账,第一笔是邻里的感情账,第二笔是打官司的经济账,并适时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朱沪生工作室握手言和,被告当场支付原告赔偿款,原告当场写下息诉申请。一起长达半年之久的邻里纠纷圆满解决。
朱沪生在扬中法院工作多年,作为一名知名的全国模范法官,有的当事人出于信任,要求朱沪生亲自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涉诉上访人陈某,对自己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判决结果不服,二审维持原判后到扬中法院来访。为了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朱沪生认真倾听陈某的意见,详细查阅一审、二审相关材料,并根据案情向陈某宣讲法律知识,解释判案理由,最终用真诚感化了陈某,使陈某从心理上消除了与法院的对立情绪,为案件的彻底解决奠定了基础。
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琐碎而复杂,两位人民调解员往往直面充满怨气的当事人。但他们乐意成为当事人的“出气筒”,即便面对当事人的质问、斥责甚至怒吼,仍然能够做到心平气和,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用热心、诚心和恒心服务群众,为民解忧。
撑起妇女儿童“保护伞”
2013年,由镇江、扬中两级妇联与扬中法院联合成立的“康乃馨家庭工作室”,在扬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康乃馨家庭工作室”融入扬中法院全国模范法官“朱沪生工作室”,为合力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多保障。
朱沪生工作室积极探索家事纠纷处理方式,妥善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调解的一起校园伤害案,原被告均系某一小学在校学生,原告陈某课间休息时楼道内被迎面走来的被告李某无意一挥手打伤右眼,导致右眼角膜穿孔,由此双方产生赔偿纠纷。因被告是外来务工家庭子女,父母离异,家中还有精神不好的奶奶,父亲靠送外卖维持一家生活,家庭经济状况窘迫,面对巨额医疗赔偿费用,产生极大心里负担。朱沪生考虑到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用心做双方父母工作,同时,联系所在学校、慈善机构,争取政策帮扶,双方父母看到调解员真心帮助,双方自愿达成三年支付赔偿金的协议,两个孩子无虑地重返学校。
在调解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朱沪生从“情”字入手,妥善处理,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力度,防止未成年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遭受二次伤害。方某与张某系情人关系,双方生有一对双胞非婚生子女,因抚养产生纠纷,经法院调解男孩归生父,女孩归生母,双方均享有探视权。后双方在探视过程中产生纠纷,男方终止女方探视,女方遂申请法院执行,此案法院移交工作室调解,朱沪生在调解中始终围绕孩子利益进行,最终达成探视协议。
近三年来,朱沪生工作室共成功调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抚养、探视权、继承权、校园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案件40余件,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朱沪生本人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搞好调解技巧“传帮带”
8月21日,扬中法院举办培训班以实地观摩、经验分享等形式对油坊镇新任调解主任进行培训和指导。
此次培训班为期7天,通过培训让基层人民调解员更为全面深刻的了解诉前调解工作,对增强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参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分析点评到位,操作运用性强,对今后调解工作的开展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
朱沪生工作室现有3位退休法官作为专职调解员。朱沪生同志是扬中法院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共审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无一申诉再审,无一发回改判,无一上访缠诉,先后五十余次受到各级表彰,其中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2007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2011年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业务能力过硬。黄为群、程畅泳两位老同志多年在审判一线工作,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和化解群体性纠纷经验丰富。3名调解员除了担任青年法官导师,传授司法技能和调解技巧之外,还加强对妇女干部、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开展交流座谈等形式传授“调解经”,帮助提升妇女干部、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此外,朱沪生工作室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朱沪生本人被授予扬中市六五普法“十佳普法达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