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揭牌:共抓大保护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小苑 发布时间:2020-11-05 浏览次数:2275
11月4日,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举行。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出席仪式并共同为法庭揭牌,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主持揭牌仪式。省法院一级巡视员刘亚平,玄武区委书记闵一峰,中山陵园管理局(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宸等参加了仪式。
“9+1”环境资源审判迈上新台阶
2019年7月1日,江苏省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正式启动。同年10月29日,省法院下发通知,决定在玄武区人民法院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类刑事、行政、民事一审案件,对接14家检察机关,为重要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地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是江苏省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截至目前,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共审结环境资源诉讼案件200余件。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法庭注重最大程度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共审结公益诉讼8件,确定生态损害赔偿总金额4.7亿余元。高效审结了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依法审结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保部联合督办的“4.10”重大污染环境专案,即“某水务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孙道林院长在主持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时指出,今天的揭牌仪式标志着南京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合作共建,画出生态环境保护新路径
法庭揭牌仪式后,徐锦辉书记、刘亚平巡视员共同为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孙道林院长主持仪式。
玄武法院与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这也是推动修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促进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环境资源行政监管职能有效衔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的一项有益探索。
《合作框架协议》围绕基地功能、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画出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路径。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玄武法院将“积极支持基地开展替代性修复工作。在相关案件中依法判决将赔偿修复资金支付至基地适宜项目用于替代性修复;依法判令有关责任人到基地以补种树木、增殖放流等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依法判令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责任人在基地通过劳务代偿等方式对环境进行修复。”“探索将案件审理中依法没收的野生动物选择基地适宜场所进行放生。”
“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的正式揭牌,是玄武区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玄武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玄武区委书记闵一峰在致辞中表示,“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玄武区将全力确保上级部署落实落细,深度融入南京紫金山—玄武湖城市中心公园建设,打造美丽玄武;将全情支持玄武法院履职尽责,创新打造全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样板标杆;将全面推动职能部门靠前服务,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职能延伸,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修复
在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与会领导还调研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展馆和紫金山森林科普馆,就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环资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了解。
环境保护,久久为功。玄武法院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保护案件的同时,探索“现金赔偿+替代性修复”的责任承担方式,最大程度促进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当天调研活动中,与会领导在紫金山燕雀湖,以放养白天鹅的方式,现场开展了生态修复活动。